运输代理人(Forwarding Agent or Ships Ag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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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代理人是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代办货物运输业务的机构。它既可以向货主承揽货物,也可以代理货主向承运人办理托运,且可以兼营两方面的代理业务。
根据代理人的性质和地位,代理人可以公开自己的代理身份,但不公开委托人;也可以公开自己的身份、同时公开委托人的身份;还可以不公开委托人而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方签订合同。因为代理地位的不同造成运输代理人负有不同的责任,但根据有关法律,承运人责任同时适用于契约承运人和实际承运人,他们都负有赔偿责任,应当负有连带责任。
运输代理人有很多种类型,主要有以下两种:
货运代理人是指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代办货物运输的业务机构。有的代表承运人向货主揽取货物,有的代表货主向承运人办理托运,有的兼营两方面的业务。它们属于运输中间人的性质,在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起着桥梁作用。
我国的货运代理人主要有以下企业:
(2)中国外轮代理公司及其在各港的货代分公司;
(3)中远集团货运公司及在各地的分公司;
(4)中外合资、合作的代理公司;
(5)外国货运代理公司在中国各地的分支机构;
(6)经外经贸部正式审批的其他种类的货运代理公司:如仓储、公路运输、铁路运输、航空运输、各进出口公司,以及航运公司等成立的货代公司。
船舶代理是指接受船舶经营人或船舶所有人的委托,为他们在港船舶办理各项业务和手续的人。船舶代理人在港为委托人揽货,在装卸货港口办理装卸货物手续、保管货物和向收货人交付货物,为船舶补充燃料、淡水和食品,以及代办船舶修理、船舶检验,集装箱跟踪管理,等等。
海运经纪人(Broker)是以中间人的身份代办洽谈业务,促使交易成交的一种行业。在海上运输中,有关货物的订舱和揽载、托运和承运、船舶的租赁和买卖等项业务,虽然常由交易双方直接洽谈,但由海运经纪人作为媒介代办洽谈的作法已成为传统的习惯。我国海运经纪人的角色也属于船舶代理人的业务范围。
我国的船舶代理人主要有以下企业:
(1)中国外轮代理公司及在各港的下属公司;
(2)中国船务代理公司及在各港的下属公司”;
(3)经交通部批准的其他船舶(务)代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