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额准备金(excess reserve),也称备付金、支付准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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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额准备金是指商业银行及存款性金融机构在中央银行存款帐户上的实际准备金超过法定准备金的部分。
商业银行在其经营活动中,须对其吸收的存款持有若干准备金,其数量首先受法定准备率的限制。其次,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追求利润的同时,还必须考虑其资产流动性、风险性等,因而所持有的实际准备金一般会与法定准备金存在一定差额,由此产生超额准备金。当实际准备金大于法定准备金时,则超额准备金为正数;反之,则超额准备金为负数。负数的超额准备金通常必须在下一计算期内补足。
商业银行或存款机构在货币当局规定必须缴纳的法定准备金之外,保留的一部分准备金。商业银行保留超额准备金主要是解决意外的大额提现、结清存款或更好的投资机会。超额准备金的变动将影响到货币乘数大小。在基础货币供应量不变的情况下,它制约着银行体系创造货币的能力。1986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对各类存款金融机构,实行了支付准备金制度,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备付金存款和库存现金之和,占其存款比例要保持在5% - 7% 的幅度以内。
超额准备金一般包括借入准备金和非借入准备金。借入准备是商业银行由于准备不足向拥有超额准备的银行借入的货币资金。超额准备中扣除借入准备,即为非借入准备,又称自有准备。超额准备增加,往往意味银行潜在放款能力增强,若这一部分货币资金不予运用,则意味利息的损失。同时银行为了预防意外的大额提现等现象发生,又不能使超额准备为零,这就成为银行经营管理中的一大难题,也是一门艺术。
存款准备金=库存现金+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存款 法定存款准备金=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存款总额 超额存款准备金=存款准备金-法定存款准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