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到位率(Rate of Disburs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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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到位率是指本年资金来源除以本年计划投资,该指标主要反映固定资产投资资金的筹集和落实情况。
外商资金到位率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外方的因素,也有中方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
1、 合营之前各方对彼此的资讯情况不甚了解,特别是外方的资讯只凭一纸证明,不能确切反映外方的资金实力,故不能履约。
2、前期可行性研究深度不够,把有利因素设想太多,困难条件考虑太少,企业办起来后,一连串的问题暴露出来,只能中途搁浅,当然也就无法使资金全部到位。
3、有些中外双方都无合作诚意。有些外商是前来探路,有些中方单位则是为了达成合约指标,以完成当年必须增加的合资项目,结果勉强签约,一旦项目进入实藏,经常发生扯皮,且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双方均不能按期入资。
4.“非国民待遇 政策的不良后果。国民待遇原则是国际交往的一条基本原则。自国门开放以来,为了完善投资环境,吸收外资,我国政府采取了许多“超国民待遇 的优惠政策,如外资企业享有内资企业所享受不到的税收优惠、进出口权及关税优惠等,因此,有些不法商人钻这个空子,出现了一些“假合资 企业。有的外方出手续而不出资。有的外商利用一本护照和几坻境外资产证明干无本买卖,即签一份合资合同,从中提取若干“手续费 ,更恶劣的是,一些外商出具假验资报告和银行假收款证明。这就造成外商投入资金的空洞和虚假。
5.部分与外商合作的中方单位,由于不能如期出资,反过来又影晌外方出资的积极性
6,对外商投资缺乏统一的 具权威性的管理机构 在外商出资额上的政策过于宽松,以前规定不少于25%,而后来经贸部又取消了这一下限,给外商小额投资提供方便。
通过分析造成外商资金到位率低的成因,对照我国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的经验教训,笔者认为我国应研究并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提高外商资金到位率。为此,提出以下几方面的思路。
1.做好外商资信调查,把好合同关,从根本上解决合资企业先天发育不良的问题。外商的资信调查可通过中国银行和国外使领馆等机构进行。同时,中方应仔细审查外方的合作诚意
2.建立和完善各种出资监管制度,把出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第一,建立出资情况跟踪调查制,企业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时就发给《出资情况跟踪调查表》,规定企业及时将出资情况填入表内,并定期上报登记主管机关。
第二,出资期限应予注明 把出资监督贯穿于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全过程。从参与项目前期审批工作开始就注意把关,凡合同章程没有注明出资期限和出资方式的不予通过 企业申请登记时,要严格审查各方提高的资信证明 平时的监督管理和年检年审都把要出资作为重要内容。
第三,建立限期入资催缴制度。凡出资期限已到而未出齐资金的,由登记主管机关发出《催缴出资通知书》 一般来说,三资企业注册一年以上外商没有投入资盘的,或无正当理由用人民币投资的就应吊销营业执照第四,改革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程度,实行筹建登记制,在资金未到位前只发给筹建许可证,待资金按规定到位后再发给正式营业执照。
3 依法严格管理,制定柑应的防范措旅。
国际资本跨国经营中的“转移价格 问题,是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管理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也是研究外商资金到位情况有关联的问题。应参照国际惯例。制定一个专门管制“转移价格 的单项法规,对外方以设备入股的企业,应请外贸进出口公司进行估价,并报商检部门拨价,检验。对于外商以专有技术或工业产权等无形资产投资的,应按经贸部规定技术出资不得高于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2O%,并且要求其提高有关专利证明,技术情况、作价依据等资料。经贸、工商、海关、商检、银行、外汇、税务等部门要采取综台防范手段,形成配套的管理系统和严格规范的管理制度。
4.为引进外资实行优惠政策是必要的,但需加些制衡措施,并逐渐使中外企业大致能在相同的机会上公平竞争,以杜绝假合资现象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