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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供给者在金融市场上,资金供给者是指购买金融工具的各种机构和个人,即投资者。
金融市场的资金供给者,也就是金融市场中的放款人,有以下四类:
(1)金融机构。它是金融市场中最大的资金供给者或放款人。在各种金融机构中,商业银行占有重要地位,其所供给的资金,一方面来自所吸收的各种存款,一方面来自创造信用的能力;而中央银行则是资金的最后供给者。
(2)企业。工商企业也是金融市场的一个重要资金供给者。工业企业的收入比较集中,而各项支出比较零星,由于收支在时间上的差距,会经常出现短期的闲置资金。商业企业一般是整批进货,小量零售,在购买新货以前,会发生临时性的闲置资金。农业企业在产品收获出售之后,到下期耕作开始之前,也会有一部分资金处于闲置状态。这些闲置资金常常成为金融市场的重要资金来源。
(3)政府及公共团体。政府因先收后支而形成的闲置资金以及公共团体闲置的固定基金在实际支出以前,多投向金融市场获取利息。
(4)家庭或个人。家庭或个人的待用或节余资金,一般都存入银行,或者购买股票和债券,从而形成资金的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