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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税人是最终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在实际生活中,有的税收由纳税人自己负担,纳税人本身就是负税人,如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有的税收虽然由纳税人缴纳,但实际上是由别人负担的,纳税人和负税人不一致,这就是通常所说的税负的转嫁问题,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
一般来说,所得税和财产税的税负很难转嫁,纳税人同时又是负税人;而对商品和劳务的课税,容易使税收负担由生产者或销售者转移到消费者或购买者的身上。在这种情况下,负税人与纳税人往往不一致。
负税人与纳税人是两个既相联系又相区别的概念。
1、纳税人是指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而负税人是最终的单位和个人。
2、纳税人不一定是税款的实际承担者,即纳税人不一定就是负税人。当纳税人所缴的税款是由自己负担时,纳税人与负税人是一致的。当纳税人通过一定的途径将税款转嫁给他人负担时,纳税人就不是负税人。
在我国现有税法规定的范围内,不一定每个公民都是直接的纳税人,但人人都是商品和劳务的消费者,因而都是实际的负税人,都为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作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