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监理单位(Equipment Supervision Un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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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监理单位是指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和取得相应等级《设备监理资格 证书》的从事重要设备监理业务,即设备工程技术和管理咨询服务业务的社会组织。
设备监理单位的资格等级分甲级、乙级两级,甲级注册资金为500万元,乙级注册资金300万元;甲级有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30人,乙级10人。它属独立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与行政机关无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经济利益关系。从事设备监理 活动应取得相应等级的《设备监理单位资格证书》。
设备监理单位资格范围按业务分为若干设备监理专业和设备类别。甲级设备监理单位监理核准专业中的所有设备,乙级设备监理单位监理核准专业中的部分设备。设备监理专业和设备类别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取得乙级设备监理单位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技术负责人具备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
(三)与开展每项设备监理业务相适应的注册设备监理师不少于3人;
(四)具有与开展每项设备监理业务相适应的设施或设备;
(五)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六)有完善有效的设备监理质量管理体系。
取得甲级设备监理单位资格,必须已经取得乙级设备监理单位资格,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与开展每项设备监理业务相适应的注册设备监理师不少于5人;
(二)有同类设备监理的相关业绩。
申请设备监理单位资格的,应当提交设备监理单位资格申请书,同时提交下列文件:
(一)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 章程;
(三) 人力资源状况,并注明持有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情况;
(四) 工作场所使用证明;
(五) 设施和设备情况;
(六) 质量管理手册;
(七) 申请甲级设备监理单位资格的,提供设备监理相关业绩及证明材料。
申请乙级设备监理单位资格的,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受理,并可以委托有关机构组织评审。
经评审合格的,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核准,并颁发乙级设备监理单位资格证书。
申请甲级设备监理单位资格的,应当向质检总局提出,由质检总局受理,并可以委托有关机构组织评审。
经评审合格的,由质检总局予以核准,并颁发甲级设备监理单位资格证书。
申请、受理、评审、核准的有关程序和要求,按照质检总局行政许可有关规定以及有关部门联合发布的设备监理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设备监理单位资格申请书以及甲级、乙级设备监理单位资格证书的式样由质检总局统一制定
设备监理单位的权利与义务如下: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依照监理合同,公正地进行监理活动,参与设备形成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和费用控制,按合同约定获得合理的监理报酬。
(二)按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认真、负责地完成监理任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同时承揽监理合同内的设备设计、制造及材料采购等相关业务;不得参与设备制造企业等被监理单位提供的任何可能影响正常、公正监理的活动;不得接受设备制造企业等被监理单位提供的任何经济利益;不得提出超出合同约定的其他利益要求;接受行政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以及行业组织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三)监理单位有为委托人和被监理单位保守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