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念广告(Concepts advertis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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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念广告是通过提倡或灌输某种观念和意见,试图引导或转变公众的看法,影响公众的态 度和行为的一种公关广告。可以宣传组织的宗旨、信念、文化或某项政策,也可以传播社会潮流的某个倾向或热点。如美国西屋电气公司曾在《时代周刊》上刊登岁末广告,把本年度有关公司的各种新闻和报道汇集在一起,并冠以总标题《一年来本公司的一切好消息》。
它是以建立观念为目的的广告,不直接介绍产品,也不直接宣传企业信誉,旨在建立或改变一种消费观念的广告。观念广告有助于企业获得长远利益。
这类广告不仅不直接宣传商品,甚至不直接宣传组织本身,有时仅用来对某个问题表明看法,也称为意见广告。常用暗示的方法去触发公众的联想,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公众的观念和态度。
观念广告传达的观念有两种,一是消费性观念,二是社会性观念。
消费性观念广告是引导消费者改变原有的消费观念,树立新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
社会性观念广告是指在广告申发表某一社会性问题的意见,以影响舆论,达到改变特定的政策或法规的目的,从而为企业的营销服务。
观念广告分两种情形,一种指的是通过对某种消费观念和社会观念的传达,在目标受众心目中建立或改变某种观念,借此促进商品销售的商业广告;另一种是非商业广告,用观念的建立和改变来向受众传播观念和思想。
观念广告在商业广告和公益广告中被大量运用,在商业广告中,它在创造新需求和开辟新市场方面有着无穷的魔力,而消费观念的改变往往蕴藏着巨大商机;在公益广告中,它主要用于纠正人们的错误观念,或是提倡一种有益于社会的新观念,以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