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广告(Mobile Advertis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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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广告目前还没有一个被普遍接受的定义。 对其进行定义,不妨先参照一些其他相关概念。美国移动营销协会(2003)将移动营销定义为:对介于品牌和终端用户之间作为通讯和娱乐渠道的移动媒体的使用。移动营销是随时、随地都能够带来即时、直接、交互沟通的一种亲身渠道,概而言之,就是透过移动渠道来规划和实施想法、对产品或服务进行定价、促销、流通的过程。
然而,行动广告和移动营销还不是一回事。IMAP(2003)将行动广告定义为“使用移动媒体来传送广告讯息,鼓动人们购买产品和服务的商业活动”。该定义强调了购买却没能充分表达广告的含义。
再看美国营销协会(2003)为广告提供的定义是:“特定的广告主通常以付费的方式透过各种传播媒介,对商品、服务或观念等讯息进行的非人员介绍和推广。”行动广告定义为:透过移动媒体传播的付费讯息,旨在透过这些商业讯息影响受传者的态度、意图和行为。
行动广告(Mobile Advertising)是指透过行动电话、或其它无线行动装置为媒介所发送的广告讯息。
许多人认为行动广告与网络广告息息相关,不过目前全球计算机仅8亿台,相较之下手机高达40亿支,加上高阶智能型手机日渐普及,以及极度个人的使用模式,也成为行动广告业者亟欲拉拢的对象。
2008年行动广告的预算约为22亿美元,不到整体广告产业的1%,不过随著电视等传统单向性媒体的广告效益渐失,也有不少业者将个人化、具有互动性的行动广告视为明日之星。54%的日本手机用户会收到行动广告、法国则有62%、西班牙更高达7成以上。而根据统计,日本也有高达44%的手机用户会对接收到的广告做出回应。
行动广告的形式包括横幅广告、手机游戏、行动电视的置入性营销等,不过最大宗仍属简讯发送,约占9成比例。首个使用短讯息做为广告营销的案例,为芬兰1家新闻供应商,在2000年透过发送头条给订阅用户的方式,顺便替公司赞助商进行宣传。
不过近年来许多广告代理商,透过追踪电话用户的上网习惯来进行营销分析,引起隐私权争议。目前美国官方仍未对该领域作出规范,产业代表美国行动营销协会(Mobile Marketing Association)设有相关纲领,却坦言产业变动太快,规范已经不敷所需。
打开手机,发现有短讯通知你回传数字,就能看到广告活动的罐头简讯,有些人一看到是广告,立刻删除,有些使用者会试着回传取得信息;当透过手机下载艺人周杰伦的最新单曲时,旁边的小栏推荐你「加一元」就可以买到周杰伦的签名海报时,很多人会忍不住的买单。这就是行动广告(Mobile Advertising)的魅力所在。而他之所以受到欢迎的两大主要原因是:
1.精准的顾客营销
行动媒体广告的最大的优势为「Deliver the right message to the right people at the right time」,广告主可以依年龄、性别、兴趣及区域等不同条件,来找出目标消费族群。也就是透过行动媒体可以精准递送广告到目标族群身上,其传播威力可见一般。
2.高平均点阅率
行动广告商机看涨的另一项原因,在于广告点阅率(click-through rate, CTR)。一般网站广告(internet banner ad)平均点阅率为0.2%,而行动广告的点阅率为2-3%,高于网站广告的点阅率。
这个优势的发展下也引来了一些负面效果,而这些引起顾客反感的主要原因,在于传送的次数过于频繁,或广告内容不符顾客需要,或者是目标族群不够明确,而让顾客产生负面的印象。因此这些服务业者除了应该建立一套规范,避免广告的泛滥,方能让行动广告发挥获利效益外,还有哪些创新服务的做法。来趋吉避凶呢? 让我们先想想:
1.短信服务一定要用文字吗?用语音可不可以吗?
2.顾客接收短信的反应及收听时间长短等行为模式,是不是可以被有效分析?
3.收到短信后,可以启动双向互动吗?可以根据顾客之不同需求,而有不同的服务流程。
4.甚么样的服务,是会让顾客喜欢你的服务,而不排斥的?
5.行动广告在顾客关系管理(CRM)的具体实践中,是否有帮助?
想想以后,我们发现应用;将传统的互动式语音应答(IVR,Interactive Voice Response)与传统的行动广告服务,互相结合也是一种再服务创新的新模式,因此”交互式语音消息服务”,这个新的服务构想,就产生了。它是一种基于电话的语音增值业务的统称。电话用户只要拨打移动运营商所指定号码,就可根据语音操作提示收听、点播或发送所需的语音信息以及参与聊天、交友等互动式服务,简单的说就是可针对目标组的特性来自定义不同的语音内容、传送对象、传送时并同时在讯息发送的当时就可立即的收到接收件者的响应,达到实时双向的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