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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型政府是指通过采取法律、经济和行政综合性措施,提高资源利用率,把政府的资源消耗维持在最低水平并以最低的资源消耗获取最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节约型政府含义包括三个方面:
其一,政府职能最优化。政府的职能定位是衡量政府耗费资源和能源的前提和基础。二政府和企业最大的不同在于政府追求的目标是社会效益的最大化,而企业则最求利润最大化。因此我们只有在政府职能最优化的前提下才能够谈到政府的成本最小化问题。
其二,政府单位资源消耗水平最低。即要求政府在履行自己职责时,消耗的资源单位水平最低,用尽可能少的资源和能源提供相同甚至更多的公共产品和服务。
其三,决策效益最大化。即要求政府尽可能地减少决策失误,避免决策失误,从社会效益角度讲,可以减少社会资源配置扭曲现象,从而减少社会资源浪费;从制度经济学角度看,可以降低社会的交易成本,从而减少社会的运行成本。
1、节约型政府是“适度政府”,即政府的职能定位要适度,这是界定节约型政府的基本前提。只有确定了合适的政府职能,我们才能衡量政府的效益,以此来判断一个政府是否真正符合节约型政府的要求。构造“服务型政府”和“企业型政府”是建设节约型政府的基础性工作。目前,我们一直在倡导“小政府,大社会”理念,并据此来指导节约型政府的建设。但是,节约型社会并不是意味着政府越小越好。倘若不顾国情和实际需要,一味地削减政府的只能来减少政府的行政成本,表面上的政府显性成本降低了,但是隐性成本却可能上升,最终还会影响到节约型政府的构造。
2、节约型政府是“廉价政府”。“廉价政府”就是政府少花钱,多办事,事办好。广大群众满意,政府以最小的支出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廉价政府”要求政府在既定的适度职能范围内,要以尽可能低的行政成本来正确行使政府职能。
3、节约型政府是“高效政府”。高效政府既是高效率的政府,又是高效能的政府。为建设高效政府,在政府结构上,我们应变革组织结构,是组织结构合理化,适应环境,富有弹性。任务与组织的设置平衡,各部门、人员设置合理,分工明确,合作良好,改革政府内部的治理结构。在政府人力资源管理上,要从传统的人事行政向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维度上转变,真正做到“用人唯贤”,减少任命制,扩大招考录用制。任何职务岗位公平竞争。政府管理效率既指行政管理过程中良好的工作状态,有效率和高速度,又指政府管理的结果——政府开展行政管理活动给社会带来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