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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利行为原则是指人们在进行决策时按照自己的财务利益行事,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人们会选择对自已经济利益最大的行动。
自利行为原则起源于美国财务学家道格拉斯·R·爱默瑞和约翰·D·芬尼特关于财务管理原则的论述。是其三大原则中第一大原则的基础。
自利行为原则的依据是理性的经济人瑕设。该假设认为:人们对每一项交易都会衡量其代价和利益,并且会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方案来行动,自利行为原则假设企业决策人对企业目标具有合理的认识程度,并且对如何达到目标具有合理的理解。在这种假设情况下,企业会采取对自己最有利的行动。自利行为原则并不认为钱是任何人生活中最重要的东西.或者说钱可以代表一切。问题在于商业交易的目的是获利。在从事商业交易时人们总是为了自身的利益作出选择和决定.否则他们就不必从事商业交易。自利行为原则也并不认为钱以外的东西都是不重要的,而是说在“其他条件都相同时”,所有财务交易集团都会选择对自己经济利益最大的行动。
1、委托一代理理论
根据该理论,应当把企业看成是各种自利的人的集合。如果企业只有业主一个人,他的行为将十分明确和统一。如果企业是一个大型的公司,情况就变得非常复杂,因为这些关系人之间存在利益冲突。一个公司涉及的利益关系人包括普通股东、优先股东、债券持有者、银行、短期债权人、政府、社会公众、经理人员、员工、客户、供应商、社区等。这些人或集团都是按自利行为原则行事的。企业和各种利益关系人之间的关系,大部分属于委托代理关系。这种相互依赖又相互冲突的利益关系。需要通过“契约”来协调。因此,委托代理理论是以自利行为原则为基础的。有人主张,把“委托代理关系”单独作为一条理财原则。可见其重要性。
2、机会成本的概念
当一个人采取某个行动时,就等于取消了其他可能的行动。因此他必然要用这个行动与其他的可能行动相比,看该行动是否对自己最有利。采用一个方案而放弃另一个方案时,被放弃方案的收益是被采用方案的机会成本。也称择机代价。尽管人们对机会成本或择机代价的概念有分歧,它们的计算也经常会遇到困难,但是人们都不否认机会成本是一个在决策时不能不考虑的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