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人格(Occupational Personality)
目录
|
职业人格是指人作为职业的权利和义务的主体所应具备的基本人品和心理面貌。
它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制度、物质经济关系、道德文化、价值取向、精神素养、理想情操、行为方式的综合体。它既是人的基本素质之一,又是人的职业素质的核心部分。
职业人格是一个人为适应社会职业所需要的稳定的态度,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行为方式的独特结合。职业人格由个人的生活环境,所受的教育以及所从事的实践活动的性质所决定的。良好的职业人格一经形成,往往能使职业观成为一种自觉的行为表现,反映在行动上表现出有自制力、创造力、坚定、果断、自信、守信等优良品质。健全的职业人格是人们在求职和就业后顺利完成工作任务,适应工作环境的重要心理基础。
职业人格的培养是一个人的综合素质与外界社会环境对人们职业规范要求的有机统一过程,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健康的职业人格应包括以下几点:
1、正确的职业观
职业是人们由于特定的社会分工而形成的具有专门业务和特定职责的社会活动。所谓职业观,就是人们对这一特定的社会活动的认识、态度、看法和观点,是一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及价值观在职业生活中的反映。
2、良好的职业性格
性格是指人对客观现实的态度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行为方式方面的比较稳定的个性心理特征。职业性格是一定的职业对从业者在性格上的要求。
高度的责任心、团结协作、勇于创新、认真细致、勤奋好学、坚毅自信、严于律己等特点,是商品经济社会要求每一个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性格特征。而每一种特定的职业又要求从业者具有适应职业特点的职业性格。如服务行业要求从业者具有耐心、礼貌、热情大方等性格特征,如果缺少了这些性格,或与这些性格格格不入,就很难胜任这项工作。所以,良好的职业性格对从业者综合职业能力的形成与提高有着极大的推动作用。
3、积极的创新意识
创新原本是人的基本特征,人类就是在不断地“首创前所未有”的过程中前进的。
创新强调的是个性的发展,从某种程度上说,没有个性就没有创新,没有特色。因此,积极主动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是健康职业人格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4、较强的社会能力
实践能力概括地可以分为职业能力和社会能力,职业能力指本行业必备的专业技能,是上岗后能胜任工作的保证。社会能力指从事职业活动所需要的社会行为能力,如环境适应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团结协作能力等,是一个人生存与发展的必备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