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经理国库是指中央银行有关国库工作的概括或总称,比如核算、分析,监管等等。
对于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而言,货币政策、财政政策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要想真正的实现国家宏观经济的目标,就必须加强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之间的协调配合。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在本质上,都具备了货币调控的职能。虽然在某一些功能上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但是不管在财政收入集中、财政之处的运用上都是借助着货币的运动而进行的。都体现出了货币的集中以及货币转移的效果。从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国库资金的流量变化、流向变化会直接对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造成伤害,更会对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之间的协调配合造成严重的影响。针对这一现象,拥有监督政府预算执行的职责以及监督财政存款的开户与财政库款的支出的管理权限的“人民银行经理国库的体制”,不但能够有效的将政府的预算与国库资金现实的流量和流向保持协调、一致。还能在国库资金流量、流向的变化对执行货币政策的效果上所产生的不利影响得到最大限度的控制,从而有效的促进了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之间配合的协调性
(二)更好的维护国家资金的安全
作为我国的中央银行,人民银行是代表国家依法管理国家金融的银行机构,具备了银行账户的资金清算、支付结算等职能。有效的促进了金融机构与国家财政税务之间的协调关系。另外,有效的实现了在国家预算资金的支出、收纳等方面的严密监督,从而真正的让国家预算资金的高效运作与安全性得到了保障。此外,人民银行经理国库体制的运行,有着对国务院以及人大负责的职能,通过独立的经理国库职能,能够有效的为国家在预算资金的运行上提供良好的环境。最后,作为执法机构,人民银行拥有国家预算资金运作的管理、监督职能,能够全方面严格的执行国家的各项宏观经济调控政策,从而有效的促进中央与地方之间在利益分配关系上公平的处理,实现国家预算资金正常运转的效果。
代理和经理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体现着管理者不同的地位和身份。代理,意为代为管理,是一主体与另一主体之问的委托关系,一方执行另一方的要求。经理,本意为经营管理,代表着管理的职能,是一种可以掌控全局的权力和承担责任的义务。从国库管理的角度看,实施代理制,财政部门与中央银行国库之问的关系就界定为委托代理关系,前者系委托者,后者系代理者。此时,中央银行国库对财政部门负责,受财政部门领导,协助开展财政工作,执行过程根据财政部门的意愿进行。实施经理制度,委托代理关系存在于中央银行与政府之问,与财政部门处于平等地位。中央银行对政府负责,受政府领导,对不符合国家预算和有关财经制度的预算资金收支业务,国库部门就有权拒绝办理。代理制下,中央银行没有国库资金的监督权,经理制则确认了中央银行对政府负责监督预算资金使用的职责。实质上,是否赋予国库监督权,是经理国库与代理国库的根本区别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