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保险(Pipeline Insu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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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是石油工业中输送油、气的最有效的手段。有关石油开发和生产中的管道保险有两种:(1)铺设油管保险。保险条款使用建造险保单格式,保险办法也与建筑工程保险相似(参见第八章第二节)。(2)油管生产、运营作业保险。保险条款使用伦敦“输油管线一切险”的格式,保险办法与平台保险相似。
(—)保险金额
有些管线长度校长,发生全损的可能性小,因此保险人可以考虑按“第一-危险”(First Loss Limit)方式承保。所渭“第一危险”。实际上也是一种不足额保险,但这种不足额是主观行为的,是保险合同双方事先约定好的。但是承保人在厘定费率时并不是按照第一危险与实际价值之比例来计算第一危险的费率,其实还是按照最大可能损失来考虑费率水平的。承保条件可以按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也可以按照累计责任限额,但是在厘定保险费率时根据实际情况有所区别。
(二)保险责任
与平台保险的保险责任基本相同。只是加上某些有关输油管线特殊风险的内容。
(三)除外责任
1.因冲刷,即因海床被水流冲刷流失导致的管线的损失和损坏;
2.由于海水的锈蚀、腐蚀和鹅卵石造成管线的损失和损坏;
3.管道内原油所引起的油污责任的索赔。
(四)保险条件和费率的厘定
生产期保险费率应该杏明以下情况,根据风险和责任大小,拟定保险条件和费率:
1.油管铺设时间与地点;
2.油管承建人;
3.油管尺寸;
4.作业地点的水深,距离航道和渔场的距离,长距离的干线四周就更需要有较宽的无航船区;
5.油管价值;
6.责任限额;
7.水底下油管是否埋设;
8.免赔额条件(最低为每次事故10万美元);
9.过去的损失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