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缺货币

稀缺货币(Scarce Curren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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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什么是稀缺货币
  • 2 稀缺货币的内容

什么是稀缺货币

  稀缺货币是指当一国国际收支持续盈余,并且该国货币IMF库存下降到其份额的75%以下时,IMF可将该国货币宣布为“稀缺货币”。于是IMF可按赤字国家的需要实行限额分配,其他国家有权对“稀缺货币”采取临时性限制兑换,或限制进口该国的商品劳务。设置这一条款是希望盈余国主动承担调整国际收支的责任,但并未真正得到实施,在布雷顿森林体系下,国际收支失衡的调整负担仍然不对称。

稀缺货币的内容

  稀缺货币条款通常是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协定条款第七条第三部分。尽管条款进行了修正,但这一条款的最初形态仍存在于目前的条款中,仅作了微小的改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每一个成员国都按其份额交纳基金,通常其中的3/4用成员国本国货币,而其余的则用成员国的储备资产缴纳。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持有这些资源以及那些通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活动而转换成的资源,根据条约规定,就能向需要帮助的成员国提供贷款。稀缺货币条款规定,如果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认为对某一成员国货币的需求短缺严重威胁到了该组织提供这种货币的能力,基金组织就将宣布该货币为稀缺货币。这一宣告的效果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定量配给它所有的该种货币,且成员国被授权限制有关的外汇交易,这意味着其他成员国可以通过他们的外汇系统对稀缺货币的发行国进行区别对待,直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终止其宣告。条约保证了这项授权,尽管它禁止歧视性的货币安排和对现汇交易外汇限制。这一条款的重要性就在于它不仅打开了英美之间的死结,而且促成了1944年7月在布雷顿森林会议上对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的成功协商凯恩斯的清偿联盟方案对强迫国际收支顺差国给予的贷款不加限制,其目的是施加压力以实现国际收支平衡并帮助国际收支处于逆差的成员国。美国取得了谈判的胜利,它倾向于固定基金制,以使一个成员国的提款被限制在它的基金份额之内。凯恩斯抱怨道,因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资源有限,就有必要对成员国所能获得的最大净额进行限制,这样,一个寻求国际收支平衡的逆差国本来可以通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得以减轻的负担就可能会加重。美国针对这一反对意见,提出了稀缺货币条款的建议。就像哈罗德在他的凯恩斯传记中所说的那样,英国又惊又喜地接受了这一解决方案。这一条款被认为是对持续顺差成员国的一项有效制裁,尤其是对于美国来说,条约的主要优势就在于对歧视性政策的禁止。琼·罗宾逊认为稀缺货币条款的效力将会因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借款力的运用而削弱。凯恩斯认为向顺差成员国借款的目的实际上是为了给该国时间以调整其政策。而且,对这一条款的实施,任何成员国都没有否决权,成员国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借款的限制可以波动,并且可以不时根据需要来提高配额。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从未援用过稀缺货币条款,因为该制裁看起来严厉、缺乏保证并且存在歧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仍经常借入充足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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