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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中介服务体系主要是指为适应经济建设和科技进步发展需要而设立的,以面向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提高竞争力为主,提供社会化、产业化服务的科技服务机构所组成的科技组织系统。包括:科技咨询培训、科技孵化服务提系、技术创新服务体系、投融资服务体系等方面。主要有:生产力促进中心、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创业中心。
1、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将构建技术转移和扩散的桥梁,成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纽带。
2、 科技中介服务体系是一种环境,是为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科技型企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而不断营造的一种环境。吸引和活跃人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促进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推动整个地区各种科技资源发挥更大效益。特别对山区的科技工作,减少与沿海的差异。
3、 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在加快企业科技进步和提高科研机构技术创新能力上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能有效降低企业创业门槛、减少成本、化解风险、扩大社会就业、加快企业高科技的开发应用。
4、 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的发展也为转变政府行政职能发挥积极作用。政府推进经济和科技发展的各项政策的具体贯彻,政府推进企业技术进步的各项措施意图的落实,政府推进服务企业职能的延伸等,都要在新的形势下,更多地依靠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来实现。
推动组织网络化。政府应通过计划、基金,以及适当行政措施,推动科技中介机构在组织、信息、人才等方面实现网络化,打破多年来形成的行业条块分割、资源分散的状况,在更大的范围内进行有效的资源整合。国家要支持建立能够供各类服务机构共享的重要数据库,如科技成果数据库、专利数据库等。
实现投资主体多样化。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的中介机构,可享受到与高新技术企业一样的待遇,这些机构可享受到财政专项资金的支持。加快风险资金体系建设,在确立科技风险投资公司的法律地位的基础上,配套制定有关风险投资政策和法律规范,实现投资主体多样化,改变目前政府出资为主的科技中介发展模式,形成政府、大企业、金融保险、民间资金等共同介入科技中介资金的运作模式。
组建结构合理、门类齐全、功能完备的科技中介服务网络。适当组建科技评估、科技法律咨询服务、科技风险投资等中介机构;鼓励农业、机械、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等行业建立行业性生产力促进中心;积极支持有条件的技术经纪人以股份制或合伙形式,成立技术经纪公司或技术经纪人事务所。成立中介服务体系专家指导组,建立科学、系统的考核评价体系,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分类管理。
大力开发从业人才资源。吸引高等学校和科研、设计、情报机构的高学历人才群体、留学回国创业人员群体、政府公务员中有条件“转业”的人才群体等加入到中介服务业的队伍当中。建立科技中介行业准入标准,进一步完善资质认证制度,由各级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对科技中介机构进行资质认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科技中介机构进行年检。咨询公司和行业协会也要制定严格的职业道德准则和相应措施,来保证从业人员的水准。政府应帮助咨询服务机构培训人才,或者为培训提供财政支持,或者组织国内外咨询专家撰写教材,设置专门课程,开办培训班。
制定相关政策、法律,对科技中介给予支持。尽快建立一部有关科技中介的法律,明确科技中介机构的发展方向,确定科技中介机构的性质及市场地位。在财政补贴、长期贷款、税收优惠、人才吸引等方面制定扶持政策。如针对科技中介服务的智力产业的特点,参照扶持软件产业的做法,调整税收政策;制定吸引留学人员和鼓励人才流动,发展中介服务业的政策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