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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决策体制是指科学决策的展开空间和组织结构,是由决策系统、智囊系统、支持系统和信息系统构成的组织体系。
在决策过程中,科学决策体制凸显出两个显著特点:
其一,决策中的“谋”与“断”相对分工,即智囊系统和决策系统的分工;
其二,现代支持系统和信息系统的存在,有力支撑着科学决策活动。
一般而言,科学决策体制中各个组成系统的关系如下图所示:
决策系统又称中枢系统,是由拥有决策权的领导集体和个人所构成的,它是科学决策体制的核心。决策系统指引着整个科学决策过程,担负着选择最终决策方案的责任。
智囊系统是一种专门为决策系统服务的咨询性综合研究机构,即所谓的“智囊团”“头脑公司”和“思想库”。随着大企业、大工程和大科学的陆续兴起,专业咨询工作开始相对独立,使科学决策体制出现了“谋”与“断”的相对分工。
决策支持系统是近年来计算机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和管理科学相结合的一种新的管理信息技术,它能快速地支持各个管理层中的决策活动。决策支持系统的概念最早是在20世纪70年代初,由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莫顿教授在《管理决策系统》一文中提出来的,其后发展迅速,深受用户欢迎。目前,决策支持系统已被一些发达国家成功地运用于政府、企业、学校等不同领域的决策过程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被证实是一种行之有效的辅助决策工具。
20世纪50年代初,首先出现了能处理大量数据的电子数据处理系统(EDPS),它以数据作为资源,通过对数据的收集整理、传播和转换等处理,获得信息用于指导控制某一组织,从而使大量的人力从枯燥无味的事务性数据处理中解脱出来,提高了企业效率。20世纪60年代开始,随着计算机技术和数据库技术以及管理科学的发展,使这类系统不但能进行管理信息的收集、传递、贮存和加工使用,而且能实测组织的各种运行情况,利用过去的数据预测未来,从全局出发辅助组织进行决策,利用信息控制组织的行为,帮助组织实现规划目标,这类系统被称作管理信息系统(MIS)。但此系统一般只能处理模型简单和结构化较强的决策问题。在实际工作中,高层管理者或领导者经常面临着规划方向等重大决策问题,这些问题涉及面广,变化因素多,且往往要求及时反映概念性的综合结果。因此,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随着人工智能和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一些专业系统开始借助相应的智能化软件以模拟人的思维功能,来解决那些非结构化、非程序性的决策问题,这种新的系统被称作决策支持系统。
在信息化时代,一个国家或一个组织的管理信息量的多寡,以及加工处理的方法是否先进,往往是这个国家或组织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应用决策支持系统,实现宏观决策和微观决策的科学化,已成为必然趋势。决策支持系统有力地促进了管理方式和领导方式的变革,对社会生活产生了巨大影响。由于受科学技术发展水平的限制,我国在决策支持系统方面的发展与发达国家还有较大的差距,随着全球化和信息化时代的来临,决策支持系统在我国各个领域中的应用必然会获得巨大的发展。
信息是各种新的知识、消息和情报的总称。科学决策体制中的信息系统为决策系统提供必要的信息资源,是现代决策体制中不可或缺的环节。因此,随着决策科学化进程的加快,信息系统的地位和功能也日益受到广大领导的重视和青睐。
健全科学决策体制,就是要使这种决策组织体系和决策制度最大限度地实现科学化。这既是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保证,也是我国政府体制创新的一项重要内容。从未来需要出发,进一步完善决策体制是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重要任务。
随着人类社会化、组织化和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决策主体的范围在逐步扩大,社会对决策的参与程度大大提高。决策层不再是决策过程中的唯一力量,决策也不再是决策层的专利,完成决策过程需要更大范围的智力协作。因此,决策层必须更新观念,破除各种不适应新形势的旧观念,树立紧跟时代潮流的现代决策观念,包括民众参与的民主观念、专家论证的咨询决策观念、反复研究的集体决策观念、程序法制化的决策观念,技术手段现代化的决策观念等。这是实现科学决策的基础。
随着社会飞速发展,各领域分工日益细密,决策调控对象日益复杂,这就需要有精干和权威的决策中枢、灵敏和完善的信息反馈系统、掌握现代科学理论方法的咨询参谋系统、快速高效的执行系统、强大有力的监督系统共同组成科学的决策体系。为此,我们一要理顺决断子系统中各种决策主体的关系,明确其各自的决策权限和范围。二要完善体制内的决策咨询组织,从法律上保障其应有的地位。三要发展体制外或民间的决策咨询组织,发挥其积极的参谋作用。四要健全信息组织,实现信息系统的现代化。五要提高执行系统的工作效率,保质保量地实现决策的既定目标。六要提升监督系统的独立地位,保证及时有效的监督。七要正确处理决断、信息、咨询、执行、监督五个系统的关系,使之成为相对分工、独立,又相互配合、制约的有机整体。
决策者的素质是决策成败的重要因素之一。提高决策者的整体素质,是实现科学决策的关键。决策者的素质包括政治素质、思想素质、道德素质、文化素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等方面的内容。提高决策者的素质必须全方位进行,既要求决策者重视对先进决策理论、方法、技术的学习,又要求有关部门加大对决策者的管理和教育力度,使其具备无私奉献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丰富渊博的知识、民主宽容的品格、开拓创新的能力,逐步将他们培养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开放社会的新型决策者。
规范的决策程序是科学决策的保证。既包括决策前的调查研究,又包括决策中的行为规范,还包括决策后的反馈、监督,整个决策过程应当在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过程中有序进行,这就需要为决策程序立法,以法律明文的形式规范决策程序,并规定违反决策程序的法律责任,以防止决策者个人拍脑袋进行随意的决策。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都有行政程序法,我国迄今没有统一、完整的行政程序法,但在某些领域就行政行为的程序开始逐步规范化,如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方作出处罚的决定时,必须履行告知和说明理由的义务,对法律规定的重大行政处罚行为,还应遵循听证程序。如果违反这一规定,行政机关的行为就构成行政违法。
因此,我们要借鉴实践中的有益经验,尽快以法律的形式将决策程序固定下来。
科学决策程序离不开一系列健全的制度。就目前状况而言,首先,要规范“听证”、“公示”等制度,明确规定哪些问题决策必须经过一定范围内的“听证会”,或在一定范围内进行“社会公示”,使公众能了解政府将作出的决策目的、决策过程、决策内容,广泛听取各方面对决策方案的意见和建议,使政府的决策方案更加完善。其次,建立决策评估与责任制度。当一项决策作出后,决策活动并没有完结,还必须有一个反馈、评估和调整的过程。应对决策的社会效果进行跟踪反馈,以便对决策作出客观的评估和必要的修正。为此,有必要就决策的评估标准、组织、方法、程序、结果等问题作出规定,形成制度。同时,为促使决策者慎重决策,减少失误,必须建立决策责任制度,就责任主体、责任内容及有关奖惩作出明确规定,避免互相推诿责任。
为了防止决策权的滥用,避免决策在执行过程中的走样,必须加强对决策及其执行的监督。主要包括党对政府内党员的纪律监督和日常工作监督,人大对政府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监察部门和审计部门的专门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当前,着重要做好以下几个改变: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变静态监督为动态监督,变决策执行监督为决策制定和决策执行监督并重,强化监督环节对决策权运行过程的约束作用,以保证作出高质量的决策。
总之,建立健全科学决策体制,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这一前提下,我们要借鉴发达国家的决策经验,不断创新决策方式,规范决策程序,完善决策制度,才能真正实现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