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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曾于1985年到1987年发行过期限为一年的短期金融债券。这种债券由于期限短,而银行对企业贷款周期长,形成资金来源短期性和资金使用长期性的矛盾。另外,当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率高于同期3年储蓄存款利率。因此,出现“储蓄搬家”现象。所以,银行只得推出新的金融债券。
短期金融债券的发行主体一般为大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较企业债券资信程度高,其利率水平也比同期存款利率高,因此,短期金融债券的市场占有率较高,是流动性较强的债券之一,其发行多面向城乡居民。
发行短期金融债券的目的是解决企业短期资金融通渠道的问题,丰富银行间市场的债券品种,促进商业银行短期资产管理的多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