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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伦理是指人们在生产活动中的伦理精神或伦理气质,是人们从道德角度对生产活动的根本看法。人类的物质生产活动与道德精神是相互蕴涵的。生产既是一个自然过程、物质变化过程,又是人类价值关系形成、发展和变化的社会行为,物质生产本身具有道德价值:道德既是自然选择的结果,又是人类自身选择的产物。道德作为人类特有的生存方式,其存在必须以物质为前提。产品是人类生产的直接结果,是一定时代物质文化和关系文化的结晶,是人类精神气质的物化。
生产伦理具有利他性、服务性和利己性、谋利性并存的双重属性。在现代社会,生产伦理是通过各种显性的和隐性的制度建设途径有机地形成的。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存在着不同价值取向的生产伦理。在社会主义社会,生产伦理的终极理念是生产者平等。实现生产者平等的必要条件是生产性资本必须为社会所有,而不是国家所有,更不是私人所有;其充分条件则是每个生产者都有充分发展自身天赋的平等的机会。
生产伦理的基本问题包含了两个方面:其一,为什么生产?其二,如何生产?前者表示生产的目的,后者表示生产的方式。前者决定后者,即生产的目的决定着生产的方式。
生产与伦理之间存在着以生产为基础的双向互动关系:生产的性状、形式决定着伦理的取向、规范和标准;伦理的取向、规范和标准反过来也会影响生产的性状、形式。经济伦理学在讨论生产伦理时,主要探讨伦理取向、规范和标准对于生产活动(性状、形式)的调节作用。这里的“调节”是广义的,意在强调经济伦理学作为一门应用伦理学科,其研究的重点不仅在于用伦理规范“消极”地限制(规范)生产活动,从而仅仅要求生产活动不能违背道德规范,而在于用伦理规范“积极”地调节生产活动,从而在要求生产活动不能违背道德的同时帮助提高生产效率。
生产伦理对于生产活动的调节以伦理学对于生产的总体评价为基础。这种总体评价包含抽象生产和具体生产两个层面。抽象生产即一般(抽象)意义上的生产,也就是超越具体的时间和空间所理解的生产。纯粹从逻辑上对抽象生产进行伦理和评价,就会发现其本身实际上是合乎道义的行为。具体生产即特殊(具体)意义上的生产,也就是存在于具体的时问(人类历史)和空间(民族、国家、地域、组织、家庭)之中的生产。具体生产可能是合乎道义的生产,也可能是不合道义的生产。经济伦理学关于生产伦理的研究,就是通过对于具体生产的伦理调节,力图使具体生产以提高效率的方式服务于人类的美好生活。
一、宏观生产的伦理调节
宏观生产的伦理调节,就是立足于生产伦理,从人类社会生产发展整体的角度,考察伦理对生产(具体层次上的生产)的调节作用。
人类具体层次上的生产大致已经并且应该经历三个阶段。马克思说:“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交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阶段。第二阶段为第三阶段创造条件。”q)1畏据马克思的阐述,在第一种社会形态中,生产的直接的、主要的目的是满足社会成员的使用价值,因而具有经济意义的活动属于能否创造生活资料的活动;在第二种社会形态中,生产的直接的、主要的目的是追求交换价值(即交换价值所代表的抽象的财富)。因而具有经济意义的活动是能否引起资本的增殖;在第三种社会形态中,生产的直接的、主要的目的是促进个性自由,因而具有经济意义的活动属于能够促进个性自由的活动。第二种社会形态下的生产形态属于当代世界居于支配地位的生产形态。因此,生产伦理的宏观调节,主要是针对这一形态生产的伦理调节。第二种形态的生产可以视为资本视野中的生产。就道德价值而言,它使经济活动参与者不惜采用一切手段提高生产效率,特别是在推动科学技术快速发展的同时,既将科学技术运用于征服自然,又将科学技术运用于经济管理,结果使生产效率飞速提高,极大地促进了社会财富的增长;它还因生产效率的提高所引起的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的发展,使人类摆脱了对于自然和家族的直接依赖,有力地推动了人的独立和人的发展。就其道德贫困而言,资本视野中的生产在以利润(或资本增殖)为唯一目的的价值取向的推动下,常常以牺牲社会成本为代价求得生产效率的提高和社会财富的增长,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异化为虚假的物与物之间的关系,从而妨碍了人的内在本质的发展。
从宏观的角度说,生产伦理如何调节资本视野中的生产呢?那就是应该以一种更高的生产形态取代资本视野中的生产形态,即以一种人性视野中的生产形态取代资本视野中的生产。所谓人性视野中的生产形态,就是生产的全部最终目的必须服务于人的美好生活的生产形态,其具体表现就是人性化的生产模式。从资本视野中的生产转换为人性视野中的生产,其实就是使具体的生产与抽象的生产保持一致,使生产回到其应该具有的最终目的。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显然财富不是我们所追求的善,它只是有用的东西,并以他物为目的。”圆因此,人性视野中的生产是保留了资本视野中的生产的积极因素并消除其消极因素的生产形态,因而具有道德上的完善性。其应该是一种重视效率、重视人性的生产,其在坚持效率的同时,坚持一个原则,体现两个和谐。一个原则就是规范原则或不伤害原则,在坚持高效率进行生产时,不能以伤害他人、他物为代价。不伤害主要体现两个和谐:一是保持生产中人与人的和谐,即生产不伤害人的利益;二是保持生产中人与自然的和谐,即生产不伤害自然的利益。人性视野中的生产伦理调节目的即是为了保证有效率地服务于人类的生存与发展、服务于人类的美好生活,将生产模式转化为人性化的生产模式。
二、微观生产的伦理调节
微观生产的伦理调节,就是立足于生产伦理,从现实社会具体生产者的具体生产出发,考察伦理对那些具体的组织或个人生产什么、如何生产进行的调节作用。因此,微观生产的伦理调节,包含对于“生产什么”的伦理调节,以及“如何生产”的伦理调节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生产什么”的伦理调节
1.“生产什么”的伦理问题。企业以产品和服务为生产对象。考察企业生产什么的问题时,伦理学的考察基于法律的界定之上。也就是说,我们必须先依据法律剔除那些不合法的生产对象(当然这些生产对象必然也不合乎道德),然后再从伦理学上加以考察。撇开法律所禁止的生产对象之后,我们集中在伦理学的意义上考察那些法律允许的生产对象。法律所允许的生产对象包含两类:其一,道义上没有争议的生产对象。道义上没有争议的对象实际包含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合乎道义且没有争议的对象。这些生产从“生产什么”的角度考虑,都是合乎道义的产品,并且在道义上得到全体社会的认同。另一个方面是道义上基本没有争议却不合道义(但是又被法律允许)的生产对象。例如香烟和烟草制品就属于这类对象。这些生产从“生产什么”的角度考虑,需要进行伦理调节。其二,道义上具有争议的生产对象。道义上具有争议的生产对象其实也有很多种类,可以将其划分为两个方面:一是那些是否侵害了人类利益而引起争议的对象;第二个方面是那些是否侵害了自然利益而引起争议的对象。此外,还有一些道义上存在争议的生产对象,在是否侵害了人类利益问题上存在着更大的争议,例如妓女的服务是否符合道义?
2.“生产什么”的伦理调节。生产伦理对于“生产什么”的伦理调节,主要包含两种类型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一类是道义上没有争议且不合乎道义的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另一类是道义上存在争议的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展开生产伦理调节,首先,必须辨别相关原因。对于道义上没有争论其不合道义的产品和服务的生产来说,这些产品之所以仍然在法律上被允许生产,其主要原因在于利益的诱惑,当然也在于这些产品和服务确实存在着消费者。其中香烟是非常典型的例子。其次,必须进行道义甄别。对于那些由于文化背景和社会制度引起道义争论的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应该判别这一生产的道德或者不道德究竟出于什么理由:假如禁止或者鼓励某种产品或服务的生产纯粹出于文化或制度理由(例如某种宗教理由),而生产本身并不危害社会或自然利益,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生产伦理应该允许价值观的多元性,也应该允许生产的多元性;假如禁止或鼓励某种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不仅存在文化或制度的理由,而且生产本身也会构成对社会或自然的危害,那么,则应该反对这样的生产。对于那些由于不同利益消费群体因消费利益、消费偏好引起的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应该判别生产本身是否危害社会或自然利益,假如差异观点的生产都既包含了对于社会或自然的危害,同时也包含了对于社会或自然的利益,那么,则应该比较两种观点所主张的生产所包含的危害和利益的程度。在伦理学上进行专业的鉴别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因为,其可以澄清一些非常复杂的道义和功利问题,通过道德宣传,便可以成为作为国家制定相关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的道德依据,并且也可以成为社会舆论监督的道德依据。
(二)“如何生产”的伦理调节
1.“如何生产”的伦理问题。“如何生产”指企业如何将各种资源(例如员工、资金、原材料、生产设备,以及水、电等等)按照一定的方式组合起来,以便构成最终产品或服务的方法。“如何生产”所涉及到的生产伦理问题,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生产过程中涉及到的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关系;第二,生产过程中涉及到的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第三,生产过程中涉及到的企业与社会大众之间的关系。
2.“如何生产”的伦理调节。生产伦理对于“如何生产”的调节,既要保持生产合乎伦理地进行,又要保持生产有效率地进行。为此,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对于“如何生产”的伦理调节。第一,实行有效的道德监管制度。为了实行有效的道德监管制度,必须要有相应的管理机构,以及相应机构的相应管理制度。第二,实行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为了使生产伦理在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中有效地起到调节作用,必须实行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相对于企业内部员工而言,企业必须公开生产环境信息,相对于企业外部消费者而言,企业必须公开产品和服务信息,相对于社会企业面对的社会大众而言,企业必须公开警示信息。第三,实行科学的伦理评估体系。无论是设置相应的道德监督管理机构,制定相应的道德管理制度进行管理,还是采用其他的生产伦理管理方式,对于生产的伦理判断始终是一个基础问题。因此,应该建立科学的伦理评估体系,为产品生产提供伦理决策的依据。
一、中国古代生产伦理
中国古代的生产伦理,孕育于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说所倡导的入世精神,以及“利用、厚生”“以农为本”的经济思想之中。
其基本规范是:
1.“生财有道”(是关于生产内容、目标方面的道德要求)
生财有道是指人们的生产行为,应守各自的等级名分,不同名位身份等级只可从事与其身份相称的经济活动,重名分而抑僭越。
其具体表现为:①认为各社会等级应严守各自的“生财”之路,视僭越等级去谋财取利为非“法”。②认为各行各业应该严格社会分工,视不同职业之间的争业竞利为非“礼”。③认为每一种职业都必须严守其职业道德,视苛且谋利为非德。
2.“劳作有时”(是生产态度方面的道德要求)
儒家认为:“坳不违时,财不过用,财用不匮。”
重视“劳作有时”的原因:一是在于农业生产季节性很强:“阴阳消息,则变化有时矣。时得而治矣,时得而化矣,时失而乱矣。”二是在于道德上的考虑,认为勤劳则善生,懒惰则恶生。
二、西方生产伦理
1.西方古代经济伦理
“四主德”——追求智慧、勇敢、正义和节制,是其伦理精神的主要内涵。
2.中世纪的经济伦理
行会道德准则
3.资本主义的生产伦理
马克斯?韦伯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提出:①通过“命运预定论”,而引导人们积极从事现世的生产活动。②视“劳动为天职”的生产伦理观。③把财富视为上帝祝福的标志。
三、现代生产伦理
主要由生产动机、生产质量、产品分配以及生产与生态环境等方面的伦理规范或原则所组成。
1.生产动机伦理
生产动机指的是推动人们从事生产的原因或人们企图达到的目的。
经济动机在伦理上的正当性。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主义生产应遵循的伦理原则是:第一、社会效益与企业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第二、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相结合的原则。第三、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相结合的原则。第四、局部利益和全面利益相统一的原则。
2.生产质量伦理
国外的三种说明企业对质量问题所应承担的伦理责任:
①契约论
②当然关切论
③社会成本论
我国法律对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所作的具体规定,这是生产者、销售者必须遵守的道德底线。
3.生产与环境伦理
对环境污染及其控制和保护不可再生资源问题的审视涉及诸多伦理问题:
①关于社会公正问题。
②维护基本人权——人的环境权利问题。
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
①生态持续原则
②经济持续原则
③社会持续原则
④文化持续原则
4.产品分配伦理
①分配的历史形态:平均分配;按特权分配;按劳动要素(资本、劳动和知识才能)分配和相应的商品经济中要求的经济权利公平、交易规则公平和竞争机会公平
②关于分配正义的代表性理论:按劳分配或按社会贡献分配论;按“道德应得”分配的理论;按资格或权利分配的理论;
③公平分配的实现:初次分配的公平;二次分配的公平;第三次分配(包含了“善的分配”和“恶的分配”两类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