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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是流动性最强的资产,无需变现即可挥霍使用,因而现金是犯罪分子谋取的最直接目标。因此各单位应建立健全现金保管制度,防止由于制度不严、工作疏忽而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给国家和单位造成损失。现金保管制度一般应包括如下内容:
(1)超过库存限额以外的现金应在下班前送存银行。
(2)为加强对现金的管理,除工作时间需要的小量备用金可放在出纳员的抽屉内,其余则应放入出纳专用的保险柜内,不得随意存放。
(3)限额内的库存现金当R核对清楚后,一律放在保险柜内,不得放在办公桌内过夜。
(4)单位的库存现金不准以个人名义存人银行,以防止有关人员利用公款私存取得利息收入,也防止单位利用公款私存形成账外小金库。银行一旦发现公款私存,可以对单位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冻结单位现金支付。
(5)库存现金,包括纸币和铸币,纸币的票面金额和铸币的币面金额,以及整数(即大数)和零数(即小数)分类保管。
纸币一定要打开铺平存放、并按照纸币的票面金额,以每一百张为一把,每十把一捆扎好。凡是成把、成捆的纸币即为整数(即大数),均应放在保险柜内保管,随用随取;凡不成把的纸币视为零数(或小数),也要按照票面金额,每十张为一扎,分别用曲别针别好,放在传票箱内或抽屉内,一定要存放整齐,秩序井然。
铸币也是按照币面金额,以每一百枚为一卷,每十故为一捆,同样将成捆、成卷的铸币放在保险柜内保管,随用随取;不成卷的铸币,应按照不同币面金额,分别存放在特别的卡数器内。
如何能够检验现金保管制度的严密性呢?通常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人手:
(1)现金保管经手入以外的人,现金。
(2)甲种存款余额是否变负数,结存款透支契约。是否适时地检查手边的如果有的话,是否有缔
(3)收到银行往来对账单(调节甲种存款之银行所证明的余额与账簿上的余额),是否会根据规定做好应有的手续。
(4)是否适当地做好现金、支票薄、存折、印鉴的保管。
(5)现金过于不足的情况,是否适当地做好确认的手续与账目处理,迅速报告主管人员加以处理。
(6)是否禁止将收到的现金直接拿来付款的行为发生。
(7)收入的现金是否立即存人银行。
(9)存人巨额现金时,是否采取任何防正危险策略。
(10)未存人的现金是否有妥善的管理方式。
(12)是否有末记入账簿的现金。
(13)作为准备付款之现金余额,是否有设最高额度限
(14)现金余额是否每天与败簿上的余额核对,并且有主管人员的认同。
(15)主管人员、经办者以外的人,或内部监察经办者,是否不预先告知而检查经管员手边所保管的现金与账簿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