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经济人

目录

  • 1 什么是环境经济人[1]
  • 2 环境经济人的特征[1]
  • 3 参考文献

什么是环境经济人

  环境经济人是指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也关注环境保护的人或组织。“经济人”的概念最初产生于亚当·斯密《国富论》和《道德情操论》。斯密对商业社会的推崇并不是对自私自利本性的辩护,更不是提倡商业社会的“非道德化”。他所界定的“经济人”,是指那些只注意改善自己的物质条件,而忽视改善自己和别人灵魂的人。“经济人”的哲学基础是功利主义。“环境人”是指人有生物性和环境性,是生态环境的产物。“环境人”理论认为,对于人与环境的融合这一目标而言,主观能动性不仅是一种手段、一种达到福利和幸福的有价值的工具,它本身也具有内在价值,这种内在价值建立在维护环境自然整体的价值和促进环境自然进化的基础上。个人在促进环境完整的同时来实现自己的福利目标。

  “环境经济人”是“环境人”与“经济人”的统一。与传统的“经济人”相比,在行为方式上有显著的区别。环境经济人是在尊重自然和社会的基础上,高效利用资源技术,消费行为要计算资源的供给和环境负荷能力。企业或组织作为“环境经济人”,要求实行生产者延伸制度,在计算固定资产净值时要考虑未来的责任,要将环境由过去的外生变量内生化。要实现的经济发展应是将环境固定纳入传统发展模式中的环境内生型绿色经济。

环境经济人的特征

  第一,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人与自然间的关系,直接影响着经济发展的模式和经济发展的理念,进而影响和决定着经济主体的人性规定,有什么样的人与自然间的关系,就有什么样的“经济人”,两者间存在着总体上的一致性。

  任何发展模式都离不开人口、资源、环境,都是人与自然的互动和人类在客观条件限制下的历史选择。在崎岖漫长的文明之路上,人类并不是一直与自然处于剑拔弩张的对抗中,事实上,两者一直处在亦敌亦友的双重关系中。在原始文明时代,人类与自然保持一种原始的、质朴的和谐,彼时,自然是人类的母亲,也是人类的老师。在工业文明时代,人与自然的关系变成了一种利用与被利用、征服与被征服、掠夺与被掠夺的关系,处于一种“对立”状态。这种自然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决定着人类社会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左右着人类的发展观和发展模式,激化着人与自然的矛盾并造成了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

  今天我们所提倡的“环境经济人”阶段,亦即人与自然和谐共处阶段。这种和谐统一体现在经济发展中,就是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之间的和谐统一。人类的经济活动不仅要遵循内部经济规律,而且要遵循外部自然规律,使索取速度与大自然的产出速度保持动态平衡,对可再生资源的索取要适度,对不可再生资源的索取要有节制。同时还要考虑到经济增长速度必须符合大自然对废弃物的接纳容量。

  第二,生产目的与生产手段的和谐统一。手段必须为目的服务,能够受控于目的,同维持生存与和谐发展相统一的手段,才是有意义的手段,也才能最终达到生产的目的。环境经济人的目的不再是生产和为加速生产而追求的速度本身,而是生存与和谐发展的合理需求,这使拒斥逆生态化的科学技术成为可能。正是由于目的的合理性,才使和谐生产的生产目的与达到目的的手段之间处于一定程度的和谐状态。

  一般认为,生产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这里甚至包括一些不十分合理的需求。为此,在经济人阶段,为确保生产的加速度,人们只能借助于科学技术——至于科学技术是否合生态性,则很少被人们所关注。这样,人们常常陷入“欲望增长一借助于科学技术加速生产一欲望满足一产生新欲望一进一步寄希望于‘万能的科学技术”’的不良循环中难以自拔,最后,生产加速增长就异化为目的本身。

  而环境经济人致力于满足的需求则是经节制了的合理需求。劳动是为了获得发展才能的机会,克服自私自利,生产恰当生存所需要的商品和劳务,人应该通过劳动和最佳消费方式获得合理需求的最大满足。为了满足这些合理需求,就必须高扬科技伦理,着力发展、运用高度生态化的科学技术,使主宰我们的“黑色技术”转向绿色技术

  第三,经济增长与社会进步的和谐统一。经济增长与社会进步必须协调一致,如果单方面追求经济增长而不顾社会的全面进步,无疑会造成社会的失衡。在“经济人”为中心的社会条件下,人们物质生活的富足程度以及占有和利用自然资源的数量,被作为社会发展水平的基本指标。人们视发展为单纯的经济增长,把发展看作是利用有限的资源尽可能多地生产所需物质的活动,而这种增长常常以牺牲环境和社会的进步为代价。

  而“环境经济人”则要求经济增长速度与社会进步基本达到一种和谐状态,虽然绝对的和谐是不可能的,但经济增长必须要以社会全面进步为条件并为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物质基础。这就要求:第一,各世代要保护自然和文化遗产的多样性,保证后代享有足够的多样性以供生存发展选择,称“保护选择”原则;第二,各世代要维持地球的质量,从而使后代享有与前代人相当的环境质量以供生存,称“保护质量”原则;第三,是各世代的每个成员都有权公平地获取其从前代继承的遗产并保护后代人的这种获取权,称“保护获取”原则。以此来综合考虑当代人的需要和后代人的需要,将一个可持续的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留给子孙后代。

参考文献

  1. 1.0 1.1 苏宝梅.金融业成为“环境经济人"的伦理思考(A).齐鲁学刊.2013,6
阅读数: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