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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供销体制是指物资经营业务的分工关系,即企业所需生产资料由谁供应,企业生产出来的生产资料产品由谁销售。
物资供销分工大体可采取三种形式:第一,产需直接见面,签订供货合同。第二,由物资部门设立各种专业公司等负责供应。第三,地方管理物资(三类物资),自由采购。
物资供销体制的具体规定物资流通领域内购销环节的关系、权限分工和组织形式的制度。即规定企业的生产资料产品由谁销售,怎样销售;企业所需生产资料由谁供应,怎样供应的经营管理体制。
物资供销体制包括供销目录和供销关系两个主要内容。供销目录是根据物资分配目录的各大类物资具体列出的物资品种、规格、型号和技术条件的目录。供销关系,即供销渠道,一般采取以下几种形式:
结合上述两种形式,采取较为灵活的供销形式。对通用的、用户比较分散的物资,由物资部门负责供应和销售;专用的。精度要求高、技术性能强、需要技术维修服务的机电产品,由生产部门来组织供销。对一些批量较大、变化不大的物资,签订长期供货合同,直达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