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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价格体系是指物资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表现出各种各样的价格,这些价格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的。各种物资价格在部门之间和再生产环节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的有机整体。
它囊括社会再生产过程中所有种类的分属于不同部门的物资商品和物资服务的价格。物资价格作为一个整体,又可以从不同层次分为若干个分支体系,根据物资的生产部门分类可分为:燃料价格、木材价格,金属材料价格、建筑材料价格,化轻产品价格,机电产品价格以及物资服务价格(如储运、信托、租赁)等分支体系,从物资流通过程的不同环节来划分,可以分为物资出厂价格,物资调拨价格,物资供应价格,物资零售价格等分支体系,从价格管理形式可以分为物资计划价格(又可分为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格)和物资市场调节价,从生产资料的技术经济联系来划分,可以分为上游产品(基础产品)价格、中游产品(中间产品)价格和下游产品(最终产品)价格等分支体系。
各种物资价格之间都有一定的制约关系,这种制约关系就形域横向的比价关系。物资比价可分为部门内部各种物资比价关系和部门之间的比价关系。每一部门内部各类物资之间存在着多层次,排列组合式的比价网络结构。物资从生产领域到消费领域的整个流通过程中因流通环节和功能因素而形成纵向的差价体系,如购销差价,调拨差价、供零差价、地区差价,质量差价,批量差价等。
不同国家的物资价格体系有各自不同的特点,同一国家的不同时期的物资价格体系也有差异。它取决于生产力水平,社会生产关系,生产布局,自然环境和资源条件,物价管理体制以及价格的历史沿革等因素(其中生产力水平及其所制约的生产关系是主要的具有决定性的因素)。
合理的物资价格体系,能正确体现社会主义的物资交换关系,协调交换活动当事人的利益关系,有利于再生产过程的顺利进行。物资价格体系的运动是价格形成诸因素的综合反映,它不可能凝固不变,更不可能永远合理。因此,物资价格体系的不断完善是建立合理价格体系的必然过程。在完善价格体系的进程中,应当反映价值规律的要求和供求关系的变化;同时考虑物资价格体系的变动具有较强的立体连锁性,对其调整应积极,慎重,科学分析各种物资价格之间的波及效应及其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影响,以充分发挥其积极的调节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