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融资(Logistics Financ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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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融资是指以符合一定要求的产品质押为授信条件,运用较具实力的物流公司的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将银行现金流和企业的物流有机结合,向客户提供集融资、结算等多项服务。
现阶段,物流融资的概念还很模糊。从融通资金的方向来看,物流融资既可以指物流企业为自身融通资金,又可以指物流企业为其他企业融通资金。在物流企业为其他企业融通资金的情形下,按物流企业在融资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又可以分为物流企业直接提供的基础性融资服务和物流企业间接提供的增值性融资服务。
物流融资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但也存在巨大的风险,这些风险包括企业的风险、内部管理风险、运营风险、技术风险、市场风险、安全风险、环境风险、法律风险和信用风险等,具体谈谈以下三个方面:
1、企业的风险: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在市场经济中独立经营,自负盈亏,所以在仓单质押过程中,企业一旦资金链断裂就会产生极大风险,不能偿还银行贷款,以至于铤而走险,发生强行搬运货物的情况,这种风险应该讲是最大的外部风险,它可能会产生一系列的连带效应,对于物流公司来讲,可能不光是监管费用损失,还可能是人员的伤亡,更有可能影响到物流公司的信誉,对物流公司未来发展壮大以及整个行业产生不良影响。对于这种风险,物流公司应该防患于未然,在和企业接触的过程中,通过银行、上下游企业以及企业内部员工了解企业的一些情况,最大程度避免风险。同时,还必须对监管人员加强培训、加强监管,对于企业的异动要求及时回馈。
2、内部管理风险:企业内部员工的素质与行为是决定企业的成败关键,在公司内部,每个部门,每个员工的行为,都可能会给企业的发展带来风险。我认为,要规范员工的行为,需要好的企业制度。好的制度可以使坏人不能作恶,坏的制度却可以使好人作恶。公司需要不断完善内部制度以控制内部员工可能给公司带来的风险。
3、法律条款的风险:在签各个协议的时候,需要注意合同的内容,来防范法律可能给公司带来的风险。对于一些合同是由对方(包括银行或者企业)提供的,在签定之前物流公司需要认真审核,及时及早的发现其中的问题,例如有些三方协议中的条款要求仓储方放弃留置权,这个条款实际上对物流公司是不利的:因为合同法和担保法已经确认了留置权是仓储保管合同中仓储方固有的一项法定权利,即使在协议文本中没有规定,仓储方也是自然会享有的,但是如果协议另外有约定要求取消留置权,则该约定有效。所以遇到这些问题,物流公司要认真审核,与对方协商谈判,争取自己合理的权利。
首先:物流公司和金融机构进行合作“仓储客户质押贷款”项目,货主企业把货物存储在物流公司仓库中;
然后可以凭物流公司开具的货物仓储凭证-------仓单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根据货物的价值向货主企业提供一定比例的贷款。
如:某生产型企业须保持库存原材料价值约3000万,同时产品也需保持库存价值约1000万,现由于企业发现,需求流动资金2000万,在现市场环境中由于前文提及种种限制,通过其它途径,它很难获得银行授信。于是该企业转向使用物流融资这一新的融资工具,将其所有的价值4000万的原材料及成品由物流公司清点无误后开出价值为4000万元的仓单,经背书后交给银行进行质押,银行经过对企业进行风险评估,再根据货物的变现能力、市场价格变动范围,质量稳定程度等各种条件,综合考虑后给予质押物价值70%的授信风险敞口即2800万元,这样企业流动资金的需求缺口就得到了解决,且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并未增加,当企业进行销售或生产时,可采取仓单置换的方式使用新购入原材料或新生产出的成品对待销售成品或待投入生产的原料进行等值置换,这样既保证了银行的利益又保证了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达到银、企、仓储公司三赢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