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物业管理企业营业成本是指物业管理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其构成项目包括直接人工费、直接材料费和间接费用等。
其构成项目包括直接人工费、直接材料费和间接费用等。其中:直接人工费是直接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人员的工资及按工资总额14%计提的职工福利费等;直接材料费是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直接消耗的各种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和动力、机械配件、零件、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间接费用是物业管理企业所属物业管理单位管理人员的工资、职工福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水电费、取暖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通讯费、交通运输费、租赁费、财产保险费、劳动保护费、保安费、绿化维护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及其他费用等。实行一级成本核算的企业,可不设间接费用,有关支出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此外营业成本还包括企业所属各物业管理单位经营共用设施设备,如经营停车场、游泳池、各类球场等共用设施支付的使用费和对管理用房进行装饰装修发生的各项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