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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税空转是指虚拟意义上的资金循环,虽然没有实际征收物业税,但一切步骤和真实收物业税流程相同,由财政部门、房产部门以及土地管理部门共同参与,统计物业数量,并进行评估和税收统计。
物业税"空转"试点已经很多年了,此次推向全国的消息,是释放一个信号。从短期来看,管理层对于房地产市场近期房价上涨过猛过快有很多的担忧,希望通过物业税"空转"推向全国这样一种调控手段,调整市场预期,对于房价过快上涨将有一定的调节作用。
为了能够使物业税开征在我国能够更快地实行,政府遴选了十六个城市进行物业税的试点,也就是所说的“空转”。空转涵盖三个环节:一是进行基础数据的采集收录;二是房产价值评估,并随着市场价值的变动不断修正估值,以此作为计税依据;三是系统配套项目开发。“空转”关键点在于第二个环节,作为评估支撑的数据内容应包含房产的房龄,朝向、结构.成本,位置、地段等庞杂内容,估值方法则涉及成本法、时差法和收益法。
此外,“空转”工作还包括开发配套系统,各试点城市公开招标的项目包括物业税征收系统、国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系统,手续费核算管理模块,征收管理系统自动开票功能和代收代缴系统等所有税收流程的数据处理平台。在确定的几批试点城市的物业税空转实行中,这些城市的试点情况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第一种为较为具体地规定空转税率,比较严格地履行空转各个环节的记录和分析,起到比较明显的空转试点作用;
第二种是依旧在进行前期的数据采集.包括对房地产的房龄、朝向、结构、建筑成本、坐落位置、附近公用设施等许多数据资料进行采集统计,对以后的物业税实际征收打下基础,然而,归根到底,即使是空转,也还是没有从根本上来实行整个物业税空转的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