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道物流风险

目录

  • 1 什么是渠道物流风险[1]
  • 2 渠道物流风险的防范措施[1]
  • 3 相关条目
  • 4 参考文献

什么是渠道物流风险

  渠道物流风险是指企业的商品运输活动、流通加工包装储存、保管以及与之相联系的物流信息等功能要素出现不合理,或使系统整体的优化遭到破坏,而给企业带来损失的可能性。

渠道物流风险的防范措施

  可以采用以下五项防范对策:

  1.加强对物流供应商的选择管理

  营销渠道在选择物流服务商时,要针对渠道物流管理业务的需求,考虑分类或分区域选择不同的物流合作伙伴,避免因选择独家物流服务商而导致的物流风险。要求所选择的物流服务商,在该区域内具有区域优势,尽量避免区域物流风险。同时,还要严格物流服务商的服务标准和甄选程序。如果可能,企业可以对渠道物流服务商的业绩、人力资源质量控制成本控制用户满意度企业文化和理念等方面作充分的调查,一旦发现物流服务商出现问题,可以及时调整渠道的物流管理战略。

  2.明确分工责任,加强绩效评价管理

  营销渠道与第三方物流在分工基础上进行合作,在磋商合作协议时,必须对合作中各自的责任进行明确分工。从总的责任分工来说,渠道在物流程序和系统的设计方面起主导作用,而第三方物流企业则在执行这些活动时起主要作用。具体执行合作方案时,必须在明确合作各方的工作任务的基础上,根据合作目标制定完成各项任务的规则和要求,并按照相应标准对工作绩效进行评估。当合作过程中出现问题时,可以及时进行协商改进,避免事态的恶化和造成严重损失,起到防范物流风险的作用。

  3.建立开放式交流机制

  合作双方如果陷入合作困境,一个重要原凶可能在于没有及时进行交流和沟通,或这种交流的程度不够。因此,建立开放式交流机制,使合作双方在一种制度化的、轻松的环境下坦诚交流,可以及时发现并有效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问题,避免合作陷阱。开放式交流的方式可因人、因地而异。

  4.在物流合作协议中明确终止条款

  合作协议对合作关系的稳定、合作责任及义务的明确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随着环境的变化和市场竞争的加剧,渠道物流合作的终止和变更是常见的现实。为了避免双方终止合作时出现问题,渠道物流协议中应明确合作终止条款。一方面,当终止条款中规定的某些情况出现预兆时,双方可以根据情况进行理性的协商,及时采取措施改进合作,避免双方利益受到更大损失之后,才以终止协议来结束合作。另一方面,协议终止条款将有效约束双方合作行为,使合作双方获得长远利益,保持长期合作关系,避免损失的出现。

  5.投保转嫁风险

  在物流中,投保是转嫁风险的良好方法。保险是分散风险的常用方式,无论是营销渠道自营物流,还是实行第三方物流,进行物流投保都能有效转嫁物流风险。

  (1)常规物流业务必须进行投保。物流常规业务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国际运输,包括海运、空运和多式联运;另一类是国内的综合服务。另外,物流企业员工大多在工场、仓库集装箱堆场、港区、码头等从事理货装卸、加工、包装等作业,还有汽车叉车、吊车、驳船驾驶员从事运输配送业务,容易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营销渠道应主动投保,对这两类物流常规业务进行投保,一方面保证物流工作的顺利进行,另一方面也是对员工实现精神、物质上的保证。保险分为基本险综合险两种,保险内容大致包括库房、货物和财产等具体险种。

  (2)要对临时性的服务项目自觉投保。一般来说,营销渠道对相对稳定的常规物流业务都会投保,但对一些临时性的服务项目,则不能自觉投保。有的是因工作一时疏忽,有的是存侥幸心理,还有的纯粹是想从客户、货主处获得一笔额外保险费。事实上,无论何种原因,对客户、货主及物流企业本身都是十分有害的。一旦发生差错或事故,将导致严重危机。因此,应保持清醒的头脑,及时主动地做好临时性服务项目的投保工作,增加安全系数,提高服务质量,防范渠道物流风险,赢得更多的客户和业务。

  (3)正确处理投保和人为防范的关系。营销渠道物流作业中,要克服投了保就万事不用操心的思想。这种思想,不仅是认识上的误区,而且忽视了人在风险防范中的能动作用。渠道的管理人员要帮助渠道物流员工,正确处理好投保与人为积极防范的关系。要使员工懂得,保险只是解决事故发生后的经济责任问题,并不能保证物流服务过程中的安全。减少事故、降低风险的关键在于员工的尽职尽责、规范操作,这样,才能依靠员工的努力,积极主动做好各方面的防范工作,杜绝各种事故的发生。

相关条目

参考文献

  1. 1.0 1.1 王爱民,马颖,冯军编著.营销风险管理.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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