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鉴证

目录

  • 1 什么是涉税鉴证
  • 2 涉税鉴证的理解
  • 3 涉税鉴证的法律关系
  • 4 涉税鉴证存在的风险[1]
  • 5 涉税鉴证风险的防范措施[1]
  • 6 参考文献

什么是涉税鉴证

  涉税鉴证是指在税收征收管理过程中,税务师事务所注册税务师依委托,对鉴证材料实施必要的鉴证程序,并出具鉴证报告,证明委托鉴证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的行为和过程。

涉税鉴证的理解

  对涉税鉴证的定义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去把握

  1.涉税,是指现实生活中的事实、事件和行为,与税收征收管理活动或过程相关。涉税的概念,回答的是与纳税义务发生、纳税救济发生的因果关系问题。

  2.鉴,是指人们根据标准对事实真相进行的辨别、评定、确认、判断等行为和过程。

  3.证,是指人们取得有关待证事实证据,并按规定程序作证的行为和过程。“证”的核心作用是证明,证明是指用真实材料来表明或断定人或事物的真实性。在鉴证的概念中,“证”不是指证明材料。

  4.鉴证,是指人们在特定活动中,对待证事实或事项,按标准执行特定程序进行判断、评价,出具书面报告,并发表鉴证结论的行为和过程。

  5.涉税鉴证当中的“税”,是诉讼领域和税收征管当中的税收问题。涉税鉴证活动不涉及实体法领域,仅出现在程序法领域当中。程序法当中所涉及的领域包括行政诉讼活动、刑事诉讼活动、民事诉讼活动和税收征管活动领域。

涉税鉴证的法律关系

  涉税鉴证的法律关系,不是税收行政法律关系,而是指程序法律关系,包括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关系。我们现在起草的涉税鉴证基本准则中的涉税鉴证法律关系,根据程序法律关系分析,属于狭义的税收法律关系。涉税鉴证的法律关系包括以下三项内容:

  1.规范的主体——注册税务师和其他参加人

  涉税鉴证业务的主体,包括注册税务师、被鉴证单位、预期使用者和其他参加人(如鉴证助理)。鉴证业务由注册税务师依委托进行,委托人可以是被鉴证单位,也可以是预期使用者。被鉴证单位与预期使用者可能是同一方,也可能不是同一方。执行鉴证业务的注册税务师,属于税收征收管理活动中的其他参加人,以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员身份出现,与征收结果没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而具有独立性。注册税务师不是税收征收管理当中的当事人,不涉及税收征管的实体权利和义务。

  2.规范的客体——涉税鉴证有关的事实

  注册税务师参加征收管理的目的是协助征纳双方查证被鉴证事项真相,正确处理征纳税事实。注册税务师有权力也有义务如实提供证言,如实作出鉴证结论,认真进行勘验。因此,涉税鉴证法律关系的客体是鉴证事项的事实,而不包括实体权利的请求。

  3.规范的内容——注册税务师和其他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

  注册税务师在征收管理中享有的权利是,实事求是地提供证言、证物、鉴定笔录和勘验笔录。承担的义务是,准确和实事求是地提供服务,不徇私舞弊,不做伪证等。注册税务师在鉴证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是程序性的权利和义务,而不是实体性的权利和义务。

涉税鉴证存在的风险

  (一)涉税鉴证业务的实际效果有待考察

  由于涉税鉴证业务主要是为纳税人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所以鉴证业务报告的执行效果是考察税务师事务所业务能力的重要指标。在一些经济发展落后的地区,税务机关并不严格按照国家税法的明文规定办事,为了完成税收征收指标,提前向企业征收税款,损害了企业的切实利益,影响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与这种做法相反的是延期向企业征收税款,增大了企业避税现象发生的可能性,助长了企业的偷税漏税行为。与此同时,一些基层税务机关缺乏涉税鉴证意识,没有对涉税鉴证形成正确认识,在已完成涉税鉴证的企业并没有明显的区分管理效果,造成企业利益遭受损失,企业质疑涉税鉴证的有效性,对税务师事务所推广涉税鉴证业务造成了不利影响,加大了事务所推广涉税鉴证业务的难度。

  (二)没有建立起规范的涉税鉴证业务标准

  由于税务师事务所业务的特殊性及涉税鉴证业务的复杂性,提高涉税鉴证业务的风险防范意识对业务质量的提高有重要作用,有利于事务所涉税鉴证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提高业务完成质量,提高事务所的社会声誉,增加客户量,提高事务所的经营效益。国家对税务工作的重视程度虽然不断提高,但是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相关的政策法规还是比较欠缺,缺乏规范的涉水业务流程指导标准,直接增加了事务所涉税鉴证业务的复杂性和不标准性。国内各个地方的税收政策存在差异,间接增加了税务师事务所涉税鉴证业务的难度。涉税鉴证业务急需建立起规范的业务指标标准,进一步促进涉税鉴证业务的发展。

  (三)涉税鉴证行业竞争激烈

  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中国企业也处于迅速发展中,国家对企业纳税行为非常重视,催生了许多税务师事务所的出现,每年都有许多税务师事务所成立,市场竞争激烈程度进一步提高。许多企业的管理者税收意识比较薄弱,对纳税行为比较抵触,没有形成对税收的科学认识,忽视纳税行为的重要性和强制性,在企业管理中,一味将税收工作纳入财务部门,在企业利润最大化的前提下,重视企业效益的增加,忽视税收工作的重要性,从而采取各种手段意图逃税。当前一些税务师事务所抓住企业的这个特点,帮企业鉴证一些虚假财务信息帮助企业达到逃避税收的目的,这个行为不但背离了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而且违反了国家关于注册会计师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涉税鉴证行业竞争激烈的原因一部分就是因为一些税务师事务所采取了不正当的竞争方式,使得遵纪守法、严守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较高的事务所的竞争优势减少,竞争力有所下降。

  (四)涉税鉴证业务收费较低

  许多企业的发展非常迅猛,企业规模不断扩大,涉税事项不断增多,如果缺乏专业的税务中介服务机构,企业很有可能会出现税收管理漏洞,损害企业的根本利益。因此,许多企业都会通过税务师事务所进行涉水业务办理工作,提高企业的运转效率,有利于企业税收工作的顺利进行。通过事务所,企业可以形成对企业本身税收的合理筹划,提高涉税工作的管理水平。通常来说,涉税鉴证业务的工作流程很复杂,需要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全面的调查,前期投入较大,时间较长,但为了增加事务所的涉税鉴证业务量,涉税鉴证业务的收费仍然较低,涉税业务投入与回报不能成正比,影响到税务师事务所的经营利益。随着涉税鉴证业务范围的逐渐扩大,税务服务收费标准也需要进一步提高。

涉税鉴证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加强对税务师事务所涉税鉴证业务的监管

  涉税鉴证业务可以帮助企业防范税务风险,对企业的经营效益进行有效保护。一些企业的财务部门人员税务知识欠缺,在涉税业务上存在漏洞,使得企业的税务行为与国家税法的相关规定不一致,存在企业少缴或不缴税款行为,企业因此要被税务机关罚款,对企业的声誉造成一定影响,影响企业的经营业务,降低企业的经营效益,对企业的生存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个别税务事务所在进行涉税鉴证业务时,为了增加事务所的业务量,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出示不真实的鉴证报告,帮助企业逃避税务机关调查。国家必须加强对事务所涉税鉴证业务的监督,确保涉税鉴证业务要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进行,对企业的涉税事项做出客观真实的评价和证明。如果事务所出现虚假鉴证问题,会对国家利益造成一定损害,影响国家税务机关的工作,进一步助长社会上偷税漏税的不正之风。国家要重视涉税鉴证业务的监管工作,提高涉税鉴证业务的水平,从涉税鉴证业务的开始到结束都要进行严格监督,保证涉税鉴证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提高事务所注册税务师的专业水平和道德素养

  防范涉税鉴证业务的风险对企业和税务师事务所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从企业的角度出发,防范涉税鉴证风险可以减少企业不必要的损失,确保企业经营利益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及时掌握企业税务情况,保证企业各项经济业务都依法进行,受我国法律保护,从而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企业如果缺乏规范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增加企业财务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降低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影响企业资金的利用效率,企业通过涉税鉴证业务,能够提高对内部财务工作的管理水平,加强管理者企业财务状况的全面了解,有利于企业经营政策的正确制定和有效执行。从税务师事务所的角度出发,事务所必须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加强涉税鉴证业务管理,重视注册税务师职业道德的作用。税务师在整个涉税鉴证业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税务师的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对整个整个涉税鉴证业务的顺利完成具有重要影响,税务师代表着整个事务所的形象,事务所必须定期对注册税务师专业知识进行再培训,加强职业道德和思想品德教育,防范因税务师个人原因而造成涉税鉴证业务的失败,对企业造成不利影响,同时影响事务所的声誉。税务师必须严格按照业务流程进行操作,遵守涉税鉴证业务执业准则体系,认真做好涉税鉴证工作,防范涉税鉴证风险。

  (三)办理注册税务师的职业责任保险

  部分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的税务知识非常薄弱,缺少系统的税务管理培训,企业需要借助税务中介服务机构进行企业的税务管理工作,国家大力支持企业的税务管理工作,同时鼓励企业重视发挥税务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提高企业的税务管理水平。涉税鉴证业务不仅可以帮助国家防范税款流失风险,还可以帮助企业降低税务管理风险。在事务所进行涉税鉴证业务谈判时,也会遭遇责任赔偿风险,降低注册税务师的工作效率。事务所需要按照国家税务局的有关要求,办理注册税务师的职业责任保险,建立职业风险基金,提高事务所的风险规避能力,减少事务所因个别业务失误引起的损失赔偿,降低事务所的经营损失,促进事务所的健康稳定发展,塑造事务所良好的社会形象,增加事务所的涉税鉴证业务量,与国际接轨,提高我国税务师事务所的国际竞争力

  (四)增强税收法律政策的学习,增强防范风险能力

  虽然我国对注册税务师的要求比较严格,但还是有一些注册税务师的职业道德存在问题。涉税鉴证业务的工作量很大,需要对被鉴证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行详细调查,在把握全局的前提下进行准确的涉税鉴证业务工作。一些注册税务师税务法律意识淡薄,过于功利主义,在没有对被鉴证企业做详细调查的前提下,就急于承接涉税鉴证业务,根本就没有对被鉴证企业形成一个整体认识。涉税鉴证业务必须要对被鉴证企业的基本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分析,评估职业风险,根据企业行业的特点和委托目的等,再结合自身工作能力,考虑是否接受被鉴证企业的委托。注册税务师必须加强对国家税收法律政策的学习,提高防范涉税鉴证业务风险的能力,防止因自身原因造成涉税鉴证业务的失败和事务所的损失。

参考文献

  1. 1.0 1.1 方艳娟.浅谈涉税鉴证的风险及防范措施(A).中国外资.2012,(24):194~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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