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票关系

目录

  • 1 什么是汇票关系
  • 2 汇票关系的当事人
  • 3 汇票关系的类型
  • 4 支票关系与汇票关系的联系与区别
  • 5 相关条目

什么是汇票关系

  汇票关系是指因汇票出票背书转让保证承兑票据行为发生的汇票权利义务关系。汇票关系最显著的特点在于汇票是一种委付证券,因委托付款而产生的承兑关系是汇票中的特有关系,使其区别于本票支票

汇票关系的当事人

  汇票关系最基本的当事人有三方:出票人持票人、出票人委托的付款人。其中,付款人是第一顺位的债务人,出票人是第二顺位的债务人。票据发生转让时,会增加新的一方当事人,而且,每转让一次,就会增加新的当事人。

汇票关系的类型

  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汇票关系中,必须有出票关系和付款关系。可以有背书关系、承兑关系、保证关系等。

  汇票关系中的出票关系,为主票据关系(基本票据关系);汇票中的背书、保证、承兑关系等,为附属票据关系;汇票中的付款关系,为辅助票据关系。应注意的是,国外票据法中还允许汇票有参加关系,但我国票据法中未设立参加制度,所以没有参加关系。汇票关系的最显著特点在于汇票是一种委付证券,因委托付款而产生的承兑关系是汇票中的特有关系,使其区别于本票、支票。

支票关系与汇票关系的联系与区别

  支票关系与汇票关系的相同之处,是同样存在着三方票据当事人,即出票人、收款人、付款人;而两者的不同之处,则在于支票关系中,付款人无须承兑,即得为出票人向向收款人付款,而在汇票关系中,付款人须于承兑后,才能为出票人向收款人付款。之所以存在这种区别,关键在于在支票关系中,在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必须事先存在一定得资金关系,基于这种资金关系,支票的付款人才能不经承兑即承担付款。换言之,支票所具有的单纯支付证券的性质,决定了支票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必须存在资金关系,才能发生相应的票据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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