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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机效益,又称为商机效益,是指由于商品交换的时机不同所形成的综合交易效益差异。不同的交易时机,往往通过影响商品交易价格和交易成本,最终形成不同的综合交易效益。
交易时机效益形成的机理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消费行为
不同的消费者有不同的消费偏好。物流企业在商品提供的时间点上,可以采取提前、推迟、准时、错位时间等多种形式,来更好地满足消费者求新、求异的心理,进而满足不同消费者的不同偏好,赢得消费者,提高市场占有率,取得经济利益。
(二)价值规律
市场上商品供不应求时,价格会升高,供过于求,价格会降低。物流企业应充分利用其大范围、灵活、快捷的反应,为相关的工商企业提供捕捉商机的最佳服务,并与之共享商机效益。
(一)单纯的商机因素
所谓单纯的商机因素,即物流企业在商业活动中把握最佳交易时间而获得的时间效益。这一点类似于把握有利的证券交易时机从而形成的利益差异。物流企业的主要服务对象是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在不同的交换时机,会产生不同的综合交易效益。最佳交易时机,就是实现综合交易效益最大的时机。
一般而言,网络化经营的物流企业比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掌握更多的信息渠道,充分利用信息分析商机,与物流企业自身的服务能力结合起来,将信息提供给服务对象,再通过物流服务完成整个交易,最终实现时机效益,合作双方通过分享时机效益获得各自的收益。
所谓消费时差效益,是指通过物流储运系统,快速反应,缩短或延长生产与消费上的时间差异而获得的时间效益。消费时差效益通常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为“先机效益”,即以最快的速度将产品推向市场,抢占交易的先机所形成的效益;另一部分为“延时效益”,即将某些商品置放一段时间后待市场时机更好时再上市所形成的效益。物流企业应快速及时地为鲜活商品、新产品服务,使它们的上市时机越早越好,以实现“先机效益”;对于在产出淡季仍有消费需求的商品,如冬季的水果蔬菜,通过物流储运部门的服务,延长生产与消费上的时间差异,以获得“延时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