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及违约赔偿谈判指双方当事人就由于一方的过失给另一方造成的名誉损害、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或由于非不可抗力引起的合同一方的当事人不履约或违反合同的行为,负有责任的一方要向另一方赔偿经济损失所进行的谈判。
损害及违约赔偿谈判是一种较为特殊的谈判。其特殊性表现在:在这种谈判中,首先必须根据事实和合同规定分清责任的归属,这是谈判其他事项的前提。在分清责任归属和大小的基础上,再根据损害的程度,协商谈判赔偿的范围和金额以及某些善后工作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