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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单位海关年审是指报关单位每年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海关递交规定的文件资料,由海关对其报关资格进行年度审核,以确定企业是否具备继续开展报关业务条件的海关管理规定。海关年审的主要内容包括报关单位的年报关量及报关业务情况,报关差错情况及原因,遵守海关各项有关规定情况等。
根据海关规定,非外商投资企业(指除外商投资企业以外所有已在海关办理报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作为报关单位申报年审的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每年1月1日至5月31日为海关年审工作时间。5月1日以前完成审核工作。对外商投资企业,海关与相关部门对其实行联合年检,每年1月1日至5月31日为联合年检的工作时间。外商投资企业向各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年检申报材料的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联合年检各部门的审核工作应于5月31日前完成。
未经海关同意,不在规定期限内参加海关年审的,海关公告通知其参加年审。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报关单位必须向海关申报年度审核;逾期,海关注销其报关注册登记。
1.提出申请,提交资料
例如,外商投资企业按照《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联合年检的实施方案》要求递交以下文件:
(1)联合年检报告书复印件。
(2)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报关业务情况表原件。
(3)报关员年审报告书原件。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本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复印件以及审计报告电子件。
(5)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原件。
(6)本企业全部在册报关员证原件。
(7)海关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
2.海关审核
海关审核报关单位递交的年审文件资料,符合年审要求的,在企业年审报告书上批注“同意年审”意见,并在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年审”栏上批注年审情况并加盖印章,其中年审报告书由海关留存,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由企业留存。
3.年审结果
通过年审的报关单位,海关予以延长报关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可以继续从事报关业务。未通过年审的,海关不再接受其办理报关纳税等海关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