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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改造投资审计是指审计机关(或审计机构)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运用一定的技术方法,对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决策、审批程序、资金来源、财务收支活动、财经纪律和制度的遵守情况,投资经济效益等进行的审查监督。
国家规定,大型技术改造项目实行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法,使得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在报批程序、资金来源、投资计划、项目管理、材料设备的供应等均与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大致相同。这里仅就其特点,简述技术改造投资审计的内容与方法。
1、审计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决策和审批手续。即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的有关经济数据的采用是否正确,效益测算是否准确;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年度投资计划、贷款计划等是否按程序报经有权部门审批,手续是否完备。
2、审查技术改造投资有无被挪用于基本建设投资,或以技术改造之名行基本建设之实,搞外延扩大再生产项目。
3、审查技术改造项目概算编制和执行情况。审查概算,落实投资缺口,考核概算执行情况,分析超概算的原因,查明有无概算外工程及擅自改变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问题。
4、审查技术改造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其落实情况。审查项目的资金来源是否正当,有无挤占应上交的税、费用于技术改造投资,有无擅自以税前还贷的资金用于技术改造,有无挪用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和拆借资金用于技术改造;技术改造投资支出是否挤占生产成本、费用;银行技术改造专项贷款是否及时、足额到位,是否严格执行国家信贷政策和利率政策。
5、审查技改投资的资金使用情况。即资金使用是否合规合法,有无挪用技改资金搞基建工程或概算外设备购置,有无将技改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或第三产业投资、金融投资、转贷等盈利活动。
6、审查技改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有无损失消费。包括决策失误、设计不合理、工艺不先进、设备不过关、施工组织不当、施工质量差、建设物资和器材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的损失浪费。
7、审查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投产后的效益情况。考核项目投产后的产品销路、产品销售收入、利税情况;有无还贷能力;有无因资金不落实、不到位,拖延工期,造成项目不能及时投产以及因盲目立项,造成重复低水平建设,影响投资效益发挥的情况。主要考核交付使用率、投产率以及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等指标,是否达到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预期目标。
8、审查技改项目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包括项目财务管理、物资管理、工程质量管理以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