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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朗定理:没有规定明确的自由行事范围也就没有自由。
提出者:英国行为学家w·布朗
在美国某州公路上急驰着一辆面包车。这个州发生了水灾,粮食紧张,面包脱销,到处缺货。汽车走到半路上,被饥饿的人们发现,车子被团团围住,人们抢着要买车上的面包。押贷员感到十分为难,说怎么也不会把过期的面包卖给这些人。
这时,恰巧有记者跑来,探询发生的事情。
他们一听,觉得有趣,一方是急需购买面包,一方是押货员碍于公司规定,怎么也不卖车上过期的面包。
“不是我不肯卖,”押货员说,“我们老板规定太严格,她规定不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也不许卖过期面包。如果有人明知故犯,把过期面包卖给了顾客,一律开除。我要是把过期面包卖给他们,我的饭碗就给砸了呀!”
他的话虽然能引起人们的同情,但怎么能止得住饥饿者们往外直冒的口水?
记者说:“先生,现在是非常时期,你就把这车面包卖了吧,总不能让这些饥饿者失望吧!”
押货员无奈,灵机一动,以神秘的表情,凑到记者面前说:“卖,我是说什么也不敢的,如果他们强行上车去拿,我就没责任了。”
“那岂不是抢劫吗?”记者说。
“他们把面包强行拿走,凭良心留下应交的几个钱,岂不就不是抢劫,而是强买吗?”
大家恍然大悟。片刻,一车面包就这样被强买光了。几天后,这条消息便在报上详细披露出来了。这家面包公司的信誉陡然上升。
押货员的巧妙举动不仅对公司是无害的,而且相反,他大大地增加了公司的美誉度。公司的管理制度必须要遵守,但是在特别时期,执行起来应该更聪明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