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额预算管理(Budget Management By Remain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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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预算管理是指“全额预算管理”的对称,是预算管理形式的一种。它是对有固定业务收入的单位,全面核算收支,收支挂钩,以收抵支,收不敷出或收大于支的差额,列入国家预算。即单位以自己的收入抵补自己的支出,支出大于收入的差额由国家预算拨款给于补助,收入大于支出的差额上缴国家预算。
实行差额预算管理,使单位的收支发生直接联系,有利于调动单位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加强财务管理,促进事业发展;也有利于简化资金的缴拨手续,提高工作效率。
差额预算管理一般运用于有经常性、稳定性收入来源的事业单位,如医院、剧团、体育活动场所等。
差额预算管理的具体形式有三种:
(1)定项补助,结余留用。财政对单位的一项或几项开支给予拨款补助,其他开支则由单位用本身的收入抵补,财政的定额补助年终如有结余,留给单位下年继续使用。
(2)定额补助,结余留用。财政依据有关单位特定的计算单位(如医院的病床数)制定出补助标准(如对医院每一张病床补助多少元),并根据定额补助标准计算出补助总额,由财政拨款补助。定额补助如年终有结余,留给单位下年度使用。
(3)差额补助,结余留用。财政在核定单位收支预算的基础上,按其收支差额确定财政的补助数额;补助拨付以后,年终如有结余,留给单位下年度继续使用。
差额单位应当遵循以下管理原则:
1.计划管理的原则。
要编制年度预算收支计划;将全部收入和支出列入计划之内,由主管部门报经财政部门审查,核定当年的预算差额补助或预算差额上缴数额,据以执行。
2.自求平衡的原则。
单位年度收支计划核定以后,在计划执行中要自求平衡。年终超收节支留用,短收超支不补,收支结余全部留归单位在下年比继续使用。
3.增收节支的原则。
差额单位的收入必须按政策制度规定,确定收费标准,要加快服务社会化,努力增加收入,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切开支都必须贯彻勤俭节约的精神,执行各项制度和规定的开支标难。增产节约,增收节支,提高经费自给水平,更好地发展各项事业。
4.合理分配的原则。
差额单位要按规定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应当上缴国家预算的款项,要及时、足额上缴;单位自收白支的资金应主要用于发展事业;职工福利奖励基金必须按规定发放使用,贯彻多劳多得原则,不搞平均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