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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控制是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造价控制就是指在建设工程投资决策阶段、建设项目设计阶段、建设项目招投标阶段、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及竣工阶段,把建设项目造价控制在批准的投资限额之内,随时纠正发生的偏差,以保证建设项目投资目标的实现,以求在各个建设项目中能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
建设项目是指在一个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范围内,由一个或几个有联系的工程项目所组成,经济上统一核算、行政上独立的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建设工程总体。工程造价控制是对建设项目全过程的控制,并且是主动控制和动态控制。
(1)建设项目全过程的工程造价控制
建设项目从可行性研究开始,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承发包、施工及生产准备、调试、竣工投产、决算、后评估等的整个过程称为建设项目建设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是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竣工、后评估的全过程的投资进行控制。
在通常情况下,对建设项目全过程的工程造价实行有效控制有六个重要环节:一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的投资估算;二是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概算;三是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施工图预算;四是工程承发包阶段的合同价确定;五是项目施工阶段的工程结算;六是竣工验收阶段的竣工决算。在不同建设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环节上,其控制的主要内容有:
1)项目决策阶段。根据拟建项目的功能要求、项目的使用要求,科学合理地编制投资估算,将投资估算的误差率控制在允许的范围之内。
2)初步设计阶段。合理运用设计标准与标准设计、价值工程、限额设计等方法,以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被批准的投资估算额为本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目标,控制初步设计内容,并依据初步设计内容编制设计概算。如果设计概算超出投资估算,则应查找原因并对初步设计内容进行调整和修改。
3)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应以被批准的设计概算为本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目标,应用限额设计、价值工程等方法,控制施工图设计工作的进行。根据设计的施工图,按照一定的方法和程序编制施工图预算。如果施工图预算超过设计概算,则说明施工图设计的内容突破了初步设计的原则,因而应对施工图设计进行调整和修改。
4)工程承发包阶段。以工程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为依据,结合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如现场条件、市场价格、业主的特殊要求等,选择确定承发包方式,对于采用招投标方式进行工程承发包的,应编制招标文件、确定招标控制价,选择合适的合同计价方式,确定工程承包合同的价格。
5)施工阶段。以施工图预算、工程承包合同价等为控制依据,通过工程计量、控制工程变更等方法,严格按照承包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合理确定工程结算价,控制实际工程费用的支出。
6)竣工验收阶段。全面汇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实际花费的全部费用,编制竣工决算,如实体现建设项目的实际工程造价,并总结分析工程建设的经验,积累技术经济数据和资料,不断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水平。
在以上六个控制环节中,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是重点。工程造价控制贯穿于项目建设全过程,但是必须重点突出。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在于施工前的投资决策和设计阶段,而在项目做出投资决策后,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就在于设计。建设工程全寿命费用包括工程造价和工程交付使用后的经常开支费用(含经营费用、日常维护修理费用、使用期内大修理和局部更新费用),以及该项目使用期满后的报废拆除费用等。据西方一些国家分析,设计费一般只相当于建设工程全寿命费用的1%以下,但正是这少于1%的费用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度占75%以上。由此可见,设计质量对整个工程建设的效益是至关重要的。长期以来,我国普遍忽视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阶段的造价控制,而往往把控制工程造价的主要精力放在施工阶段算细账(如审核施工图预算、工程价款结算);这样做尽管也有效果,但毕竟是“亡羊补牢”,事倍功半。要有效地控制建设工程造价,就要坚决地把控制重点转到建设前期阶段上来,当前尤其应抓住设计这个关键阶段,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2)主动控制与动态控制具体如下:
1)主动控制。工程造价控制的总目标是将项目最终的造价控制在投资估算的限额以内,并能对即将发生的偏差及时做出预测,发出信息,在费用失控前采取纠正措施,以便实现计划总目标,这种方法称为主动控制。主动控制反映在决策阶段,就是充分地进行市场调查与分析,准确确定产品定位及建设规模、建设地点,考虑建设过程中的动态因素,合理确定投资估算价;反映在设计阶段,就是采用限额设计、价值工程,优化设计方案,控制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反映在实施阶段的准备阶段,就是选择科学合理的承发包方式、合理的计价方法、科学的评标方法等,确定承包合同价;反映在实施阶段,就是分解实施阶段造价控制目标,控制工程变更,并及时把实际发生额与目标值进行比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主动控制是将“控制”立足于事先主动地采取措施,以尽可能地减少以致避免目标值与实际值的偏离,这是主动的、积极的控制方法。
2)动态控制。在工程造价控制过程中,经常地或定期地将实际发生的工程造价值与相应的计划目标造价值进行比较,若发现实际工程造价偏离目标工程造价值,则应采取纠偏措施,包括组织措施、经济措施、技术措施、合同措施、信息管理措施等,以确保工程项目投资费用目标的实现,这就是工程造价的动态控制。在动态控制过程中要合理确定各个阶段的造价计划目标值,及时收集各工作阶段具体的造价数值,将实际值与目标值比较,以判断是否存在偏差,如实际值与计划值有发生偏差的趋势或已发生偏差,应找出问题所在,采取措施纠偏;如确实已造成不能挽回的损失,则应从中吸取教训,保证以后的工作顺利开展。
在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中,工程造价控制贯穿各个阶段。要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应该从组织、技术、经济、合同与信息管理等多方面采取措施。其中,技术与经济相结合是控制工程造价最有效的手段。
可行性研究是运用多学科综合论证一个工程项目在技术上是否可行、适用和可靠,在财务上是否盈利,并对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进行分析和评价,对其风险进行分析,形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为投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可行性研究还能为银行贷款、合作者签约、工程设计等提供依据和基础资料,它是决策科学化的必要步骤和手段。
在工程项目建设中采用限额设计是我国工程建设领域控制投资支出、有效使用建设资金的有力措施。所谓限额设计,就是要按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及投资估算控制初步设计,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总概算控制施工图设计。将上阶段设计审定的投资额和工程量先分解到各专业,然后再分解到各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各专业在保证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按分配的投资限额控制设计,严格控制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时的不合理变更,以保证总投资额不被突破。限额设计并不是一味考虑节约,它可以处理好技术与经济对立的关系,提高设计质量,扭转投资失控的现象。
价值工程是通过各相关领域的协作,对所研究对象的功能与费用进行系统分析,不断创新,旨在提高研究对象价值的思想方法和管理技术。价值工程活动的目的是以研究对象的最低寿命周期成本可靠地实现使用者的所需功能,以获得最佳的综合效益。价值工程是一种以提高价值为目标,以功能分析为核心、以创新为支柱的、技术分析与经济分析相结合的、能有效控制工程成本与功能协调的方法。在工程设计中应用价值工程的原理,在保证建筑产品功能不变或提高的前提下,可以设计出更加符合用户要求的产品,还可降低成本的25%~40%。价值工程运用面很广,还可以运用于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选材、结构选型、设备选型以及造价审查等方面。
实行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是我国建设领域的一项重大体制改革,是由计划配置资源向通过市场机制来配置工程资源的转变。工程招投标制度是业主在建设市场上择优购买活动的总称。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是建筑市场上建筑产品的交易方式,因此它必然会成为建筑业经济和投资经济的微观运行活动在建筑市场上的交汇。从经济学角度看,工程招投标作为一种交易方式具有两大功能:一是解决业主和承包商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即通过招投标的方式使业主和承包商获得相互的信息;二是能够解决资源优化配置问题,即为业主和承包商相互选择创造条件,使业主和承包商实现双赢。这些功能使得招投标制度在经济学上具有特殊意义,对建筑产品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有重要作用。总之,采取工程招投标这一经济手段,通过投标竞争来择优选定承包商,不仅有利于确保工程质量和缩短工期,更有利于降低工程造价,是造价控制的一个重要手段。
在工程项目的全过程造价管理中,合同在现代建筑工程中具有独特的地位。
1)合同确定了工程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合同双方在工程进行中各种经济活动的依据。
2)合同一经签订,工程建设各方的关系都转化为一定的经济关系,合同是调节这种经济关系的主要手段。
3)合同是工程履行过程中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
4)业主通过合同分解和委托项目任务,实施对项目的控制。
5)合同是工程过程中双方解决争执的依据。
合同确定工程项目的价格(成本)、工期和质量(功能)等目标,规定着合同双方的责权利关系,所以合同管理必然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由于工程合同周期长,工程价值量大,工程变更、干扰事件多,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的核心和提高管理水平、经济效益的关键。
工程合同管理工作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合同必须遵守公平合理的原则,风险的分担也应该公平合理。所以在合同的签订和实施过程中必须兼顾双方的利益,公平合理,从而实现合同管理的目标。合同是在双方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的,合同目标的实现必须依靠合同各方的真诚合作,如果双方缺乏诚实信用,或在合同的签订与实施中出现“信任危机”和“信用危机”,则合同不可能被顺利实施。在市场经济中,诚实信用原则要用经济的、法律的形式来给予保障,如银行保函、保证金和担保措施,以及违约责任赔偿、索赔直至仲裁、诉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