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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峰结构是指古典组织理论代表人物德国社会学家M、韦伯提出的一种组织理论。韦伯认为一个组织应该是“层峰结构”(是一种金字塔形的结构)。这种理论是韦伯针对“由超凡魅力来统治企业”的观点,并反对中世纪个人崇拜提出的。这种理论的提出反映了当时社会生产从小规模的家族式管理向较大规模的专业分工的管理过渡的需要。
(1)以功能的专业化来区分工作部门,即组织中的单位以分工原则来区分和设置,每个组织的成员都承担组织所分配的任务。
(2)明确的职权等级,即各种职务和职位均按职权的等级原则进行组织和设置,明文规定上下级的权力和义务,从而形成一种金字塔式的阶层体系。所谓“层峰”,就是包括各种职位和等级,每一个下级都受上级的监督。
(3)有明确的规章制度,用以保护各个层次及各个人协调活动;在任何情况下人人都必须遵守,不受个人感情的影响。
(4)组织中人员之间的关系应完全以理性准则为指导,而不应受个人感情的影响。这种公正不倚的态度,不仅适用于组织内部,而且适用于组织同顾客之间的关系。
(5)人员的任用,须完全根据职务上的要求,公开考选,合格方可使用,务使每一个职位的人员均能称职。各种职务的人选应根据职务要求,通过一定的考试而录用,并经过训练使应选人员胜任,根据成绩对他们进行提升。
(6)明文规定升迁和俸给制度,必须以人员的服务年资或工作成绩为标准,由上级主管决定。
官员一般由上级委任而不是选举产生,他们是职业的管理者,领取固定的薪金。
(1)工作人员由于长期受法规制度约束,容易形成轻重倒置的错觉,往往把法规视为目标,而置企业目标不顾。
(2)这一理论过分重视形式,下级没有主动性、创造性,易使组织僵化,缺乏适应情境变化的弹性。
有不少人反对这种理论,但目前仍为大多数企业模拟。因为它使工作秩序井然和要求明了,它使组织摆脱了任人唯亲、专横武断的职权、歧视、暗中行贿等等弊病,而且甚至把工作无能者都摆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