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组谈判(Group negotia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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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组谈判是指每一方都是由两个以上的人员参加协商的谈判形式。小组谈判可用于大多数正式谈判。特别是内容重要、复杂的谈判,非小组谈判不行,这是由小组谈判的特点决定的。
采用小组谈判形式,是基于以下:
第一,每个人由于经验、能力、精力多种客观条件的限制,不可能具备谈判中所需要的一切知识技能。因此,需要小组其他成员的补充一配合。
第二,集体的智慧与力量是取得谈判成功的保证。这在谈判双方人员对等的情况下,表现可能不太明显,但如果双方人数有差别,人多的一方就很可能在气势上占了上风,人少的一方可能寡不敌众,甚至自己丧失了自信心,败下阵来。
第三,采用小组谈判方式,可以更好地运用谈判谋略和技术巧,更好地发挥谈判人员的创造性、灵活性。
第四,小组谈判有利于谈判人员采用灵活的形式消除谈判的僵局或障碍。如小组某一成员可以担当谈判中间人或调节人的角色,提出一些建议,缓和谈判气氛,也可以采用小组人员相互磋商的办法,寻找其他的解决途径,避免一对一的谈判中要么“不”,要么“是”的尴尬局面。
第五,经小组谈判达成的协议或合同具有更高的履约率。因为双方认为这是集体协商的结果,而不是某个人的物产。集体的决定对其成员有更大的约束力,经由集体讨论产生的协议具有极大的合理性,因此,没有理由不执行。
由此可见,小组谈判最子的优点是发挥了集体的智慧,所以,正确选配谈判小组成员是十分重要的,如小组领导人的选配,主要成员与专业人员的选配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