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西西比泡沫事件

密西西比泡沫事件(The Mississippi Bubble)

目录

  • 1 什么是密西西比泡沫事件
  • 2 密西西比泡沫事件的始末
  • 3 密西西比泡沫事件的始作俑者
  • 4 相关条目

什么是密西西比泡沫事件

  密西西比泡沫事件是指法国在1719至1720年的密西西比公司股市泡沫破裂的金融事件。法国的密西西比泡沫与荷兰的郁金香狂热和英国的南海泡沫被称为欧洲早期的三大经济泡沫。

密西西比泡沫事件的始末

  在荷兰郁金香泡沫迸裂80年后,在1719年又出现了著名的法国密西西比股市泡沫。这两个泡沫的相同之处是:法国股票市场的价格和当年郁金香价格一样在很短的时期内大起大落。从1719年5月开始,法国股票价格连续上升了13个月,股票价格从500里弗尔涨到一万多里弗尔,涨幅超过了20倍。法国股市从1720年5月开始崩溃,连续下跌13个月,跌幅为95%。密西西比股市泡沫和郁金香泡沫的不同之处在于:荷兰郁金香泡沫基本上是民间的投机炒作,但是法国密西西比股市泡沫却有着明显的官方背景。郁金香泡沫所炒作的只不过是一种商品,牵涉到的人数有限,而法国密西西比股市泡沫却发生在股票债券市场,把法国广大的中下阶层老百姓都卷了进去。从这一点来说,法国密西西比股市泡沫更具有现代特色。

  陷于财政危机的法国选择了约翰·劳

  在18世纪初,由于法国国王路易十四连年发动战争,使得法国国民经济陷于极度困难之中,经济萧条通货紧缩。当时法国的税制极不健全,不仅对法国王室贵族豁免税收,而且其他地方的漏洞也很多,尽管法国政府不断提高税率,穷征暴敛,依然入不敷出,国库空虚,债台高筑,老百姓怨声载道,国家危机重重。

  就在这个关头,货币理论的一代怪杰约翰·劳(John Law)应运而生。约翰·劳出身于英国爱丁堡,青年时代接受了良好的政治经济学教育。年轻时的约翰·劳血气方刚,他在1694年一场决斗中杀了人而不得不逃亡他乡。约翰·劳在欧洲流浪时期仔细观察了各国的银行、金融和保险业,从而提出了他独特的金融理论。和许多18世纪的经济学家一样,他认为在就业不足的情况下,增加货币供给可以在不提高物价水平的前提下增加就业机会并增加国民产出。一旦产出增加之后,对货币的需求也会相应跟上来。在实现了充分就业之后,货币扩张能够吸引外部资源,进一步增加产出。他认为纸币本位制要比贵金属本位制更好,纸币本位制具有更大的灵活性,给了发行货币的银行更多的运转空间和控制宏观经济的能力(参见Law,1760)。说白了,采用贵金属本位制,发行货币要看手上有多少金子银子。之所以被称为贵金属,是因为金银在世界上的储量有限,几乎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增加金银的供给量纸币本位制就没有这个限制。如果金融当局愿意的话,启动银行的印钞机,要印多少就可以印多少。纸币本位制的这个特点使之像一把双刃剑,在增强了金融货币政策影响力的同时,也带来了导致通货膨胀的危险。约翰·劳认为拥有货币发行权的银行应当提供生产信贷和足够的通货来保证经济繁荣。他所说的货币供给中包括了政府法定货币、银行发行的纸币、股票和各种有价证券(参见Michael Bordo,1994)。不难看出在约翰·劳的理论中已经蕴藏了当代供给学派和货币学派的一些基本观点。著名的经济学家熊彼得曾经高度赞扬说,约翰·劳的金融理论使他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跻身于第一流货币理论家的行列之中。

  1715年,法国摄政王奥莱昂公爵正在为法国的财政窘态犯愁。约翰·劳的理论好像是向他抛出了一个救生圈,似乎法国只要建立一个能够充分供给货币的银行就可以摆脱困境,解决国债的资金融通问题。对于手握大权的奥莱昂公爵来说,只要能够搞到钱,就是建立10个银行也不成问题。于是,在法国政府的特许下,1716年约翰·劳在巴黎建立了一家私人银行—通用银行(Bangue Genarale)。

  约翰·劳的国家垄断经营

  通用银行(Bangue Genarale)拥有发行货币的特权,其货币可以用来兑换硬币和付税。通用银行建立后经营得非常成功,资产总额迅速增加。约翰·劳在1717年8月取得了在路易斯安那的贸易特许权和在加拿大的皮货贸易垄断权。当时,北美的路易斯安那是属于法国的领地。由于路易斯安那位于密西西比河流域,人们便把由约翰·劳一手导演的泡沫经济称为密西西比泡沫。随后,约翰·劳建立了西方公司(Companie d诶ccident)。该公司在1718年取得了烟草专卖权。1718年11月成立了塞内加尔公司(Senegalese Company)负责对非洲贸易。1719年约翰·劳兼并了东印度公司和中国公司,改名为印度公司(Compagnie des Indes),垄断了法国所有的欧洲以外的贸易。约翰·劳所主持的垄断性的海外贸易为他的公司源源不断地带来超额利润

  1718年12月4日,通用银行被国有化,更名为皇家银行(Banque Royale),约翰·劳仍然担任该银行的主管。皇家银行在1719年开始发行以里弗尔为单位的纸币。约翰·劳在贸易和金融两条战线上同时出击,节节取胜,声望鹊起。约翰·劳希望能够通过货币发行来刺激经济,解除法国沉重的国债负担。实践他的金融理论的时刻终于到了。

  1719年7月25日,约翰·劳向法国政府支付了5000万里弗尔,取得了皇家造币厂的承包权。为了取得铸造新币的权力,印度公司发行了5万股股票,每股面值1000里弗尔。约翰·劳的股票在市场上非常受欢迎,股票价格很快就上升到1800里弗尔。

  1719年8月,约翰·劳取得农田间接税的征收权。约翰·劳认为法国的税收体制弊病很严重,征税成本太高,漏洞太多,直接影响到了法国政府的财政收入。约翰·劳向政府建议,由他来承包法国的农田间接税,实行大包干,每年向政府支付5300万里弗尔。如果征的税赋收入多于这个数字,则归印度公司所有。由于这个数字大大高于法国政府的税收岁入总额,奥莱昂公爵何乐而不为?在约翰·劳的主持之下,印度公司简化征税机构,降低征税成本,尽力扩大税基,取消了对皇室贵族的免税待遇。当然,为此约翰·劳得罪了不少贵族豪强。印度公司在法国声名大噪,促使其股票价格连连上涨。在1719年10月约翰·劳的印度公司又接管了法国的直接税征税事务,其股票价格突破了3000里弗尔。

  1719年约翰·劳决定通过印度公司发行股票来偿还15亿里弗尔的国债。为此印度公司连续三次大规模增发股票:在1719年9月12日增发10万股,每股面值5000里弗尔。股票一上市就被抢购一空。股票价格直线上升。

  1719年9月28日印度公司再增发10万股,每股面值也是5 000里弗尔。1719年10月2日再增发10万股。股票价格一涨再涨,持续上升。印度公司的股票的面值在1719年4月间只不过为500里弗尔,在半年之内被炒作到18 000里弗尔。

  1720年初,约翰·劳攀上了他一生的顶峰。1720年1月,约翰·劳被任命为法国的主计长和监督长。他一手掌管政府财政和皇家银行的货币发行,另一手控制法国海外贸易与殖民地发展。他和他的印度公司负责替法国征收税赋,持有大量的国债。随后,印度公司干脆接管皇家银行的经营权。在人类历史上还从来没有任何一个经济学家有如此好的机会来实践自己的理论。印度公司的股票价格猛涨不落,吸引了大量欧洲各国的资金流入法国。约翰·劳为了抬高印度公司股市行情,宣布其股票的红利与公司的真实前景无关。他这种深奥莫测的说法进一步鼓励了民间的投机活动。空前盛行的投机活动必然极大地促进了对货币的需求。于是,只要印度公司发行股票,皇家银行就跟着发行货币。每次增发股票都伴随着增发货币。约翰·劳坚信存在这样的可能性:增发银行纸币→换成股票→最终可以抵消国债。1719年7月25日皇家银行发行了2.4亿里弗尔货币,用以支付印度公司以前发行的1.59亿里弗尔的股票。1719年9月和10月,皇家银行又发行了2.4亿里弗尔货币。

  金融泡沫,昙花一现

  正如弗里德曼所指出的那样,通货膨胀说到底是一个货币现象。在大量增发货币之后,经过了一个很短的滞后期,通货膨胀终于光临法国。在1719年法国的通货膨胀率为4%,到1720年1月就上升为23%。如果说在1720年之前只是一些经济学者们对约翰·劳的政策表示怀疑,通货膨胀则直接给广大民众敲响了警钟。随着民众信心的动摇,在1720年1月印度公司的股票价格开始暴跌。

  为了维持印度公司股票价位,约翰·劳动用了手中所掌握的财经大权。他把股票价格强行固定在9 000里弗尔,并且维持在这个价位上两个多月。约翰·劳的政策使得股票货币化,进而迅速推动了通货膨胀。1720年3月25日货币发行扩张3亿里弗尔,1720年4月5日扩张3.9亿里弗尔,1720年5月1日扩张4.38亿里弗尔。在一个多月的时间内货币流通量增加了一倍。

  到了1720年5月,约翰·劳实在支持不下去了。他发布了股票贬值令,计划分7个阶段将股票的价格从9 000里弗尔降到5 000里弗尔,同时也降低纸币的面值。约翰·劳和他的印度公司制造经济奇迹的神话突然破灭了。约翰·劳的指令马上就导致民众的恐慌,他们为了保住自己的资产,争先恐后地抛售股票。股价在1720年9月跌到2 000里弗尔,到12月2日跌到1 000里弗尔,1721年9月跌到500里弗尔,重新回到了1719年5月的水平。

  约翰·劳使出了全身解数希望能够恢复民众的信心,但是,他的声音很快就被淹没在民众的怒吼中。在股票崩盘中倾家荡产的法国人认定约翰·劳是头号骗子。1720年约翰·劳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在四面楚歌中他重施当年逃亡故伎,连夜出走比利时。法国的支付方法又恢复到以硬币为基础的旧体制。密西西比泡沫的破产连累“银行”这个名词在法国被诅咒了一个世纪。9年之后,约翰·劳在无穷追悔之中客死他乡。

  尽管约翰·劳的大胆实践彻底失败了,但是,不能以人废言。约翰·劳的经济理论中包含着不少合理的因素,他在金融理论上所做出的贡献是不可磨灭的。在约翰·劳的时代,他不可能对泡沫经济以及相关的理性预期学说有所了解。在他扩大货币供给的时候,没有料到会导致金融投机的热潮。他非但没有能够及时制止这种金融投机,反而在相当程度上推波助澜,终于使得大局败坏,以致不可收拾。

  在之后的一个世纪里,在法国,一谈起银行,人们脸上就不免流露出怀疑的神色”。密西西比泡沫的破产导致银行在民众中失去信用,这一结果导致了法国银行业发展的放慢,减缓了工业的扩张,降低了经济恢复和增长的速度。

密西西比泡沫事件的始作俑者

约翰·劳(John Law),或译为约翰·罗,法国人通常读作Jean Lass,在1671年4月21日生于苏格兰爱丁堡,1729年3月21日逝世于威尼斯。

  1.约翰·劳的金融理论

  金属货币本位:约翰劳最早提出信用货币与纸币本位的概念并付诸实施。“国家信用的唯一基础是公众信心,只要公众具有信心,纸币与金属货币完全等价,功能相同。”“信用的本质就是动员资源的能力。”扩张信用不仅可以化解通货紧缩,更重要的是能促进经济增长与增加政府税收(以解当时法国国库空虚的燃眉之急)。

  2.约翰·劳的金融铁三角

  成立皇家银行;垄断纸币的发行;成立密西西比公司;同时拥有如下经营特权:(1)垄断与路易斯安那的贸易、开发和内政管理权(当时传言那里遍地金银);(2)垄断法国与非洲的全部贸易;(3)垄断法国与印度、中国和其他亚洲各国的贸易;(4)负责征收所有与烟草买卖相关的一切税收或其他收入;(5)承包政府一切间接税和直接税的征缴;(6)获得政府铸币厂9年的经营权。鼓励人们购买股票并允许股票交易。

  约翰劳对该设计的评价:“人类以往的金融体系不过是一个简单的支付系统.我设计的金融体系却是一个环环相扣、相互支持的信用和财富创造机器,每一环节都源于牢不可破的基本原则。”

  3.约翰·劳的墓志铭

  “这里长眠着那个著名的苏格兰人, 他的计算技巧无人匹敌, 他用简单的代数规则, 把法国变得一贫如洗。”

  4.对约翰·劳的评价

  亚当·斯密评价约翰·罗的计划时这样说:“这个不平凡的计划是以下列两个原则为基础的:国家的富裕在于货币;货币的价值可由人们的同意加以决定。按照这两个原则,他认为如果能够把货币的概念和纸结合在一起,他能够很容易促进国家的富裕,而且能够使政府实现货币所能产生的任何成就。罗氏的计划绝不是卑鄙龌龊的计划,他的确相信他的计划,他自己受自己的骗。”

  马克思认为,约翰·劳有一种“令人愉悦的特质,混合了骗子和先知的角色”。阿尔弗雷德·马歇尔则认为约翰·劳是一个“不顾后果、神经错乱的人,同时又是最具有魅惑力的天才”。约瑟夫·熊彼特在他的作品《经济分析史》中这样写道:“他以卓越的才华和深奥的知识体系,给出了他的经济学理解,这使他得以跻身一流货币理论家之列。”此外,作家席德·尼科尔森认为:“尽管事情以悲剧结局,但是约翰·劳仍不失为一个优秀的金融家;就像拿破仑曾大败于滑铁卢一样,他仍然是一个伟大的军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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