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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节差别定价是指同一种产品可根据不同的季节,制定不同的价格。也就是对产品的需求旺季和需求淡季实行差别定价的一种价格策略。
根据季节差价形成的原因,季节差价可归结为两种形式,一是储存季节差价,二是生产季节差价。
储存季节差价的确定方法,用公式表示为:
流动资产周转率= | 基价+储存保管费+储存利息 |
- 基价 |
(1-储存损耗率)(1-储存利润率) |
式中基价是计算季节差价的基期价格;工业品一般指消费淡季,农产品一般指生产上市旺季(或适宜生产的季节)。
生产季节差价的确定方法,用公式表示为:
季节差价=淡季单位生产成本+淡季单位利润)-(旺季单位生产成本+旺季单位利润);或者是:季节差价=淡季单位成本×(1+利润率)下旺季单位成本×(1+利润率)。
在计算季价差价的基础上,按季节差价定价的方法,用公式表示为:
季节销售价格=基期价格土季节差价;
或者是:
季节销售价格=基期价格×(1±季节差率)。
季节差价定价的实施由具体商品的生产、消费特点所定。
季节差价实施大体有以下几种形式:
1.由低到高。即在一个周期内,上市价格最低,以后逐步提高。
2.由高到低。即在一个周期内,上市时价格最高,以后逐步降低。
3.由高到低再到高。即初上市数量少价格高,后随上市量增加逐步降价,进入旺产期时价格最低,季节末上市量减少价格又回升。
4.由低到高再到低。
比如,棉大衣在夏季属于需求淡季,定价应偏低一些;而在冬季则属于需求旺季,定价就应偏高一些,以与顾客的需求紧迫程度相适应。
再如,根据旅游活动随季节、节假日等时间因素的变化往往会出现淡、旺季的波动的情况,企业可实行季节差别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