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放同业(due from banks;Due from Placements with Banks and Other Financial Institu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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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同业(会计编码:1011)是指金融同业将非清算用途的资金短期存放于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市场行为。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存放于境内、境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款项。
企业(银行)存放中央银行的款项,在“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存放款项的性质和存放的金融机构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增加在同业的存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减少在同业的存款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银行)存放在同业的各种款项。
同业拆放--从交易行为来说,与同业拆借是一个概念,即资金市场上银行同业间短期资金的借贷交易。从会计核算来讲,是本行从同业借入资金,属于负债
同业存款--指其他金融同业在本行的存款,属于本行的负债。
同业拆借--指资金市场上银行同业间短期资金的借贷交易行为,包括拆出和拆入。
存放同业--指本行在其他金融同业的存款,属于本行的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