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准利率(benchmark interest rate)
目录
|
基准利率在整个利率体系中起主导作用的基础利率。它的水平和变化决定其他各种利率的水平和变化。
基准利率是金融市场上具有普遍参照作用的利率,其他利率水平或金融资产价格均可根据这一基准利率水平来确定。基准利率是利率市场化的重要前提之一,在利率市场化条件下,融资者衡量融资成本,投资者计算投资收益,以及管理层对宏观经济的调控,客观上都要求有一个普遍公认的基准利率水平作参考。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基准利率是利率市场化机制形成的核心。
市场经济国家一般以中央银行的再贴现率为基准利率;计划经济国家,由中央银行制定。在中国,中国人民银行对国家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规定的存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
另外,在中国的利率政策中,1年期的存贷款利率具有基准利率的作用,其他存贷款利率在此基础上经过复利计算确定。西方国家商业银行的优惠利率也具有基准利率的作用。市场利率的形成及其变动都参照此利率水平及变化趋势。
人民币基准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系列存贷款的指导性利率。2015年5月11日起人民币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下调,下调人民币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0.25个百分点,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至2.25%。同时,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1.3倍调整为1.5倍。
基准利率必须具备以下几个基本特征:
(1)市场化。这是显而易见的,基准利率必须是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而且不仅反映实际市场供求状况,还要反映市场对未来的预期;
(2)基础性。基准利率在利率体系、金融产品价格体系中处于基础性地位,它与其他金融市场的利率或金融资产的价格具有较强的关联性;
(3)传递性。基准利率所反映的市场信号,或者中央银行通过基准利率所发出的调控信号,能有效地传递到其他金融市场和金融产品价格上。
从一般国际经验看,只有结构合理、信誉高、流动性强的金融产品的利率,才能作为基准利率。在我国目前已经市场化的几种利率中,国债利率(具体地讲是国债二级市场的收益率)最适合充当基准利率。
第一,国债的信誉最高。国债是中央政府以其征税权为担保而发行的债务,只要不发生政治危机,国债几乎是没有风险的。所以,国债在所有金融产品中信誉最高、风险最低,被誉为“金边债券”。无论在投资实践中,还是在理论分析中,要选择无风险利率,非国债利率莫属。
第二,国债市场是我国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最佳结合点,进入流通市场的国债成为跨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金融产品,与各类金融产品具有较强的关联性。所以,选择国债利率作为基准利率,满足基准利率的基础性要求,能有效地传递市场信号和调控信号。
第三,国债发行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发行方式的市场化,国债期限品种结构的多样化,使国债在质和量上都有了突破;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形成,国债二级市场交易规模也在不断扩大,国债流动性明显增强。国债市场的发展使国债利率的市场影响力在不断上升,金融机构在国债发行市场的投标、一般投资者的投资决策,都会考虑国债二级市场的收益率。国债利率已自然而然地充当起基准利率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