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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战略联盟是应对经济全球化、增强城市竞争力的一种新理念;是城市政府之间为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弥补自身弱势的一种战略选择;是在保持城市自身行政权利独立性、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共享城市的基础设施和发展条件,整合优势资源,城市之间互补协作的一种新的合作形式。
(1)城市战略联盟是2个及2个以上城市政府之间的合作,合作的前提是保持各自行政的独立性,不能危及各自的行政权利和根本利益;
(2)城市战略联盟的建立以互惠共利为基础,是应对当前国际竞争,提升城市竞争力的一种策略;
(3)城市战略联盟建立的根本目的是实现城市之间的优势资源共享与发展共赢。可以是为了共享对方的资源优势、产业优势、技术优势,也可以是为了建立共同市场,或者是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
(4)城市战略联盟是一种新的城市合作方式,战略联盟的建立应该达成共识,应该有约束双方的协定与宣言,协定结束,联盟即可宣布解散,应该是紧密和松散间有弹性的合作形式,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的城市合作形式可以借鉴。
城市战略联盟作为一种全新的城市发展理念和合作形式,其整个理论构架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城市战略联盟的概念、内涵及理论基础的研究;
(2)城市战略联盟的主要内容;
(3)城市战略联盟的组织形式;
(4)城市战略联盟的主体参与方及沟通形式;
(5)城市战略联盟的运作机制;
(6)城市战略联盟的发展阶段与合作过程;
(7)城市战略联盟的制度创新和合作形式创新;
(9)城市战略联盟实施的案例研究;
(10)城市战略联盟建立的绩效评价等等。
1.定向邀请
城市战略联盟的建立主要是一种政府行为。各个城市政府可以结合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和重大需求,定向邀请互补性比较强的城市作为自己的联盟。彼此进行坦诚认真的谈判,确定战略合作的主要领域、主要形式、联盟的准则和协定、双方的利益分享机制与监督机制等等。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相关的联盟协议,即可以结成某种形式的城市战略联盟。优势互补,错位发展,建立起良好的对话机制和运作机制,让战略联盟真正运转起来,彼此从战略合作中获益并共同发展。
2.公开竞标
当一个城市有建立战略联盟的意向或者在某个领域有建立战略联盟的需求,但又没有明确的联盟对象的时候,可以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寻求战略联盟的合作伙伴。进行公开招标时可以说明建立战略联盟的主要目的,联盟的主要领域,对联盟城市的主要要求,联盟的原则及利益分配机制等。这种公开招标的形式可以让更多的城市具有知情权和参与的机会,要给招标的城市有更多的选择机会。例如,一个大型水利工程或高速公路的建设,政府可以公开招标寻求联盟城市,让对方提供资金、技术等支持,同时给对方提供使用这些基础设施的优惠条件。
3.大型企业的倡议和参与
城市战略联盟的主体参与对象是城市政府,但一些企业集团和非政府的组织也可以参与到其中,推动城市战略联盟的建立。特别是一些具有区域影响和重要地位的大型企业,在自身发展的过程中遇到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在另外一个城市可以找到解决途径和支持力量,而自身无法与另外的城市政府直接对话时,可以发出呼吁和倡议,促成政府之间的对话沟通,尽力寻求满意的结盟方案,让政府和企业都能在联盟中受益。例如,首钢的搬迁,即使本身很想迁出北京,但自身不便与京外政府直接对话,可以请求北京市政府出面洽谈,就首钢搬迁的问题结成专项的城市战略结盟。还有大型钢铁厂要从另一个城市获取主要的铁矿石或电力供给,也可以就此结成专项的战略联盟。
4.城市政府的联席会议
以上3种主要是在城市战略联盟建立过程中要采用的主要途径和方法。对于已经建立的城市战略联盟,如何良性运转,也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通过城市政府之间的对话和协商,城市政府双方或几方签订城市战略联盟的协议,各方要严格按照协议进行操作,执行协议所要求的决议安排,并从中获得实惠和便利条件。建立城市战略联盟后,应通过城市政府联席会议的形式,进行定期或经常性的沟通交流,检验战略合作领域的进展,及时处理合作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并通过联席会议和高层论坛,总结建立城市战略联盟的经验和体会,为其他城市提供经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