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市场

共同市场(Common Market)

目录

  • 1 什么是共同市场
  • 2 共同市场的理论——大市场理论
  • 3 主要共同市场
  • 4 经济一体化形式的比较

什么是共同市场

  共同市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或经济体通过达成某种协议,不仅实现了自由贸易,建立了共同的对外关税,还实现了服务、资本和劳动力的自由流动的国际经济一体化组织。共同市场是在成员内完全废除关税与数量限制,建立统一的对非成员的关税,并允许生产要素在成员间可以完全自由移动。

共同市场的理论——大市场理论

  提出大市场理论的代表人物是西托夫斯基和德纽。大市场理论是针对共同市场提出的。共同市场在一体化程度上比关税同盟又进了一步,它将那些被保护主义分割的小市场统一起来,结成大市场,然后通过大市场内激烈竞争,实现大批量生产带来的大规模经济等方面的利益。

  德纽对大市场带来的规模化生产进行了描述,最终得出结论 :“这样一来,经济就会开始其滚雪球式 的扩张。消费的扩大引起投资的增加,增加的投资又导致价格下降、工资提高、购买力的提高……只有市场规模迅速扩大,才能促进和刺激经济扩张。”

  西托夫斯墓则从西欧的现状人手,提出西欧陷入了高利润率、低资本周转率、高价格的矛盾,存在着 “小市场与保守的企业家态度的恶性循环”。因而,只有通过共同市场或贸易自由化条件下的激烈竟争,才能迫使企业家停止过去那种旧式的小规模生产而转向大规模生产,最终出现一种积极扩张的良性循环。

  综合西托夫斯基和德纽的阐述,可以把握住大市场理论的核心,即通过扩大市场,获得规模经济,从而实现经济利益。也可以一般表述为,通过建立共同市场,使得市场扩大,将比较分散的生产集中起来进行规模化的大生产,这样,机器得到充分利用,生产更加专业化、社会化,高新科技得到更广泛的利用,竞争更加剧烈,从而生产成本下降,加之取消了关税及其他一些费用,使得销售价格下降。这必将导致购买力的增强与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也会增加。消费的增加又促进投资的增加。于是,便进入了良性的循环之中。大市场理论虽然是针对共同市场提出的理论,它同样适合于自由竞争与自由贸易的任何状况。换言之,大市场理论虽然对经济一体化提供了有力的理论依据,但并不十分完备。

主要共同市场

  1、中美洲共同市场

  960年2月13日,洪都拉斯、尼加拉瓜、萨尔瓦多和危地马拉在尼加拉瓜首都有马那瓜签署了《中美洲经济一体化总条约》。1962年7月,哥斯达黎加签署加入了该条约,共同市场正式成立。1963年8月,巴拿马以准成员国身份参加共同市场。

  其宗旨是促进中美洲一体化和协调各成员国之间的经济政策;在成员国之间逐步取消关税障碍,建立统一的对外关税;最后实现地区贸易自由化,建立自由贸易和关税同盟。

  2、东南非共同市场

  东部和南部非洲共同市场(Common Market for Eastern and Southern Africa -- COMESA,简称东南非共同市场) 是非洲地区成立最早、最大的地区经济合作组织,其前身为1981年12月成立的东部和南部非洲优惠贸易区。1993年11月,优惠贸易区首脑会议通过了把贸易区转变为共同市场的条约。同年12月,优惠贸易区首脑会议正式批准了该条约,宣布东部和南部非洲共同市场正式成立。

东南非共同市场的发展目标是废除成员国之间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实现商品和劳务的自由流通;协调成员国关税政策,分阶段实现共同对外关税;在贸易金融、交通运输、工农业、能源和法律等领域进行合作;建立货币联盟,发行共同货币。

  3、欧洲煤钢共同市场

  1951年4月,法国、联邦德国等六国在巴黎签定了(欧洲煤钢联合条约),决定成立煤钢共同市场。

  欧洲煤钢联合条约该条约目的在于推动与煤钢生产、使用以及煤钢工业职业安全相关的技术和经济研究。此外,欧洲煤钢联合会以巩固联合会工业的科学技术基础和促进其在国际上有更强的竞争能力为目的。

  4、东非共同市场

  2006年4月,东非共同体首脑会议正式批准组建共同市场的时间表。根据时间表,三国将从2006年7月1日开始有关共同市场规划的谈判,2008年12月结束谈判并签署该规划,2009年6月由共同体各成员国议会批准,最终于2010年1月正式启动东非共同市场。

  5、南方共同市场

  南方共同市场(简称“南共市”,South American Common Market-- MERCOSUR)是南美地区最大的经济一体化组织,也是世界上第一个完全由发展中国家组成的共同市场。该组织宗旨是通过有效利用资源、保护环境、协调宏观经济政策、加强经济互补,促进成员国科技进步,最终实现经济政治一体化。

1991年3月26日,阿根廷、巴西、巴拉圭和乌拉圭4国总统在巴拉圭首都亚松森举行第一届首脑会议,签署了关于建立南共市的《亚松森条约》 (条约于同年11月29日生效) 。

根据《亚松森条约》,有关筹备南共市的工作应于1994年底完成,4个成员国应努力协调工业、农业、外贸、货币和劳务等方面的宏观经济政策,建立共同对外关税,内部逐步减免关税,从而逐渐实现商品资金和劳务的自由流通,形成自由贸易区,最终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

1995年1月1日,南共市正式启动。根据南共市4个成员国达成的有关统一关税的协议,约9000种产品中的85%在共同市场内部实行免税,其余15%产品的关税应在1999年前逐步减免。

  6、海湾共同市场

  海湾共同市场,由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海合会)6个成员国组成的海湾共同市场,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启动。海湾共同市场的启动,标志着以石油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海湾国家朝着经济一体化目标迈出了重要一步。海湾共同市场正式启动后,海合会6国公民在其中任何一国就业、居住和投资时都将享受与所在国公民同等的待遇。海湾共同市场有助于促进海湾国家的一体化进程,并增强海湾国家在世界经济中的竞争力。

  7、欧洲经济共同体

  欧洲国家为促进欧洲经济联合而建立的经济组织。欧洲经济共同体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建立的;其宗旨是促进法国和德国之间的持久和解,发展各成员国的经济,使之形成一个大的共同市场,试图建立西欧国家的政治联盟,缓和它们彼此间发动战争的恐惧心理。自50年代起欧洲共同体所奉行的自由贸易政策在促进西欧贸易和经济繁荣方面取得很大的成功。

  1929年法国总理白里安提出了共同市场的概念,但在当时列强争霸的形势下,联盟没建成,反而成为二战的主战场。二战后,西欧所面临的特殊的环境,为欧共体提供了现实的可能性。欧共体于1992年底建成统一大市场。

经济一体化形式的比较

  下面,用表格来比较一下几种经济一体化形式的异同:

经济一体化形式的比较
特点形式减少彼此间的贸易壁垒取消彼此间的贸易壁垒共同的对外贸易壁垒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由中心机构决定共同的货币、财政政策
自由贸易区
关税同盟
共同市场
经济联盟
完全经济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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