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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审计是指审计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运用审计的基本理论和一定的技术方法对从事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部门、各单位的经济活动及其资金运动进行检查的一项专门审计。
城市建设审计是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通过对城市建设中各项经济活动依法实施监督和控制,协调处理好各种关系,促进加强公用企事业基础的管理、提高城市建设效益、改善城市投资环境,发展城市经济,加速城市现代化建设。城市建设审计特点是: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审计难度大。
城市建设审计的主要内容是审查城市建设中资金的投入、产出、规模、水平、方向、结构、速度和比例关系是否适应城市生产生活发展的需要,以及城市的公用事业、基础设施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体内容包括:
1.城市维护建设资金审计。审查全部城建资金的来源渠道、使用方向和管理工作等;
2.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审计。审查水资源及排水设施、能源、交通、通汛、环境、防灾设施等工程项目的决策、计划、资金、建设规模及建设管理的合规性、合理性和效益性等;
3.城市公用企业、事业单位审计。审查其财务收支及经营管理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情况;
4.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审计。审查城建综合汗发企业财务收支及经营管理情况;
5.城市土地、房产管理审计。审查在城市内进行的土地开发和房屋开发等建设项目。
城市建设审计的基本任务,概括地讲、主要有以下四项:
(一)监督城市规划管理的落实。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发展的兰图。各项建设项目和建设活动,都必须服从城市规划安排。审计监督主要审查城市规划的制定是否符合国家城市建设方针政策和客观实际情况;是否体现了面对现实,面对未来,适应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要求;城市规划和建设速度与规模是否贯彻了量力而行的原则;各项建设内容是否符合城市规划要求,有无各自为政、各行其是的情况,有无超越地方财力、物力,盲目扩大建设规模和向企业乱集资、乱摊派的情况等。
(二)审查城市建设项目的决策、方案、计划和落实情况。项目决策和建设方案是否建立在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之上;各类建设项目的计划与实施,是否符合计划管理、建设程序的规定;基础设施建设是否配套安排,城市建设投资规模、投资方向、投资结构是否合理;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
(三)审查城市公用企事业和综合开发建设单位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审查、揭露城市建设中的违法违纪,检查有无贪污、受贿、损公肥私以及损失浪费等行为,追究责任人及有关领导人的责任,严肃财经法纪,保证社会主义财产的完整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