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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本经营是指以国有资本为经营和使用对象,在保证国有资本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对国有资本的运作,取得国有资本增值、实现最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活动。国有资本经营侧重于经营性国有资本,国有资本使用侧重于非经营性国有资本。
1.确定科学合理的国有资本经营方式。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国有资本经营管理过程中,进行了多种国有企业经营方式的改革尝试。曾经使用过的国有企业经营方式主要有兼并经营、租赁经营、承包经营、股份经营、集团经营、合资合作经营等,但是这些经营方式所建立的基础都是国有企业或国有资产,因而可称为国有企业经营或国有资产经营。从资本经营角度探讨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改革,可以从根本上避免原有经营方式改革中存在的局限性,使国有资本经营方式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在国有资本经营方式选择中,要根据不同主体所拥有的国有资本的状况,科学合理选择适当的经营方式。
2.合理进行国有资本重组和并购。
通过对国有资本的重组和并购工作,提高国有资本经营过程中的规模效应,发挥国有资本整体规模,使中小型国有企业早日走出困境。进行国有资本重组与并购,要真正从国有资本经营自身的要求出发,避免我国历史上进行国有企业兼并经营机制改革过程中曾经出现过的“拉郎配”现象。
3.优化国有资本整体结构。
国有资本经营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要在进行资本经营机制改革及国有资本重组等工作过程中,调整我国国有资本在时间、空间上的布局与结构。调整我国国有资本整体结构主要包括资本的产业结构、地区结构、技术分布以及技术进步结构等等。通过国有资本整体结构的优化,无疑将大幅度提高国有资本的经营效益,使我国规模庞大的国有资本发挥出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增强国有企业融资能力。
依靠资本经营,通过调整资产、吸收股份或发行债券等方式,多途径、多渠道吸收社会资金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一方面有利于大幅降低企业对银行信贷资金的需要量,降低企业负债水平,增强负债能力;另一方面由于大量资本融人,改变了企业所有权结构,可以进一步改革企业的产权机制和经营机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国有资本经营的主要目标包括:
1.调整资本结构。无论是通过企业内部经营机制的改革,还是通过整体国有资本的重组与并购,其出发点都在于对目前不尽合理的国有资本结构进行调整。使国有资本从原先的低层次、低效率的部门转向新兴的;具有生命力的部门。
2.提高资本使用效益。从国有资本整体规模看,提高国有资本使用效益,既包括了国有资本经营经济效益的提高,也包括了国有资本使用社会效益的提高。从经济效益看,就是要提高现有国有资本的投资回报水平,使经营性国有资本取得最大限度的保值和增值。从社会效益看,也要使现有分布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个领域的国有资本充分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为我国基础建设和社会管理、国防、文教科卫事业的发展提供有效保证。
3.推动国有企业改革深化。从资本经营角度看国有企业改革,可以较大规模突破我国原有国有企业改革中所面临的困境,有利于国有企业经营机制改革的深人,推动国有企业在资产重组、产权转让等方面的改革进程,有效盘活国有资本存量。
1. 效率原则。效率原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主体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都必须遵循的一个原则。国有资本经营同样要求国有资本经营者要以最小的投入取得最大的经营收益。提高国有资本经营使用的效率是我国目前经济活动的当务之急。遵循国有资本经营的效率原则,要求国有资本经营者认真核算经营成本,科学考核经营成果,通过国有资本经营机制的改革和完善,使我国庞大的国有资本发挥出真正的经济主导作用。
2. 公平原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资本与其他资本拥有同等的权利与义务,政府在进行宏观经济调控时,不能对国有资本“网开一面”。我国历史上国有资本经营曾经出现过负担过重、承担社会义务过多,目前对部分国有老企业可适当进行政策优惠与保护。但对新建国有企业必须与其他经济性质的企业一样有同等的税收待遇与政策。强调公平原则,要求做到两个方面,一是横向公平,即同等收益的企业应有同等的政策和税收待遇;二是纵向公平,即不同收益的企业应有不同的政策和税收待遇,其政策与税收待遇的区别不决定于企业的经济性质,而应决定于企业的规模与收益水平。
3.优化经营规模与结构原则。国有资本经营虽然分散于各个经济主体,但又有其统一性。国有资本经营应保持适当的经营规模,才能有效取得规模效益,因而国有资本重组与并购等活动要在宏观经济政策指导下有效开展。为了保证国有资本经营总体保值和增值能力的提高,有必要对我国现有的国有资本结构进行大规模的存量调整,使之符合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要求,提高国有资本抵抗经营风险的能力,增强国有资本安全度,有效防止国有资本流失。
1.国有资本经营机构。国有资本经营机构是一种介于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与国有企业之间的专业从事国有资本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其主要职责在于从产权管理角度强化国有资本经营,推动国有资本存量调整,优化国有资本经营规模与结构。
2.国有资本经营手段。在专业的国有资本经营机构确立后,国有资本经营机构主要利用政府授权的巨额国有资本产权为基础,采用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一系列手段进行国有资本的经营。国有资本经营可利用的手段主要有建立国有资本产权市场、积极推动国有企业股票上市运作、大规模进行国有资本重组与并购等。通过国有资本经营手段的有效使用,可以将分布在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国有企事业单位手中的国有资本集中起来,按照市场经济要求进行资本的有效配置,实现上述国有资本经营目标。
3.国有资本经营机制。按照“政企分开”、“两权分离”的基本原则,对国有资本经营机制进行改革在我国已经经历了一个较长的时期,但取得的效果并不十分理想。究其原因,关键还在于政府职能转变滞后,对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干预过多。从资本经营角度看,改革国有资本经营机制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规范政府行为。不管是哪一级政府或哪一个政府部门,其对国有资本都只是拥有国有资本最终所有权,对具体的国有资本经营活动一般均不宜涉及。
(2)强化国有资本经营机构。政府只能通过国有资本经营机构这一中介环节对国有资本、国有资产、国有企业的经营、收益、分配等活动进行指导。这种指导侧重于在产业政策、财政与金融政策、国有资本结构调整等方面。
(3)实行切实可行的国有资本经营方式。要根据不同企业的特点,允许经营者选择符合自身特点的国有资本经营方式。在进行国有资本经营机制改革过程中,政府有关部门不能采用“一刀切”的方法,千万不能“为承包而承包”、“为股份而股份”。要在市场经济进程中建立符合政府、国有资本经营机构和企业多方面利益要求的经营机制。
(4)健全国有资本经营者激励机制。国有资本经营机构要采取一定措施,将经营者的收人与奖惩同国有资本经营效益紧密结合起来,激励和约束经营者的行为。建立必要的经营者人才竞争机制,提高经营者素质,有效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目标。
作为一种相对特殊的制度安排,国有资本经营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主要作用可以概括为发挥一种特定的战略优势。而在另一方面,同样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市场经济或者民间经济有其优点和长处,也有其缺陷。在现阶段的中国市场经济中,由于处在较低的发展阶段及其他特殊的历史背景,市场缺陷不仅无法避免,而且可能表现得更为突出和复杂。在经济运行和发展中,总有一些对经济全局具有重要意义,但市场、企业和国有经济之外的其他经济主体做不了、做不好或不愿做的事情,这些事情应当而且只能由国有经济去做。或者说,总有一些只有国有经济才能“做得了、做得好或愿意做的事情”这就构成了国有资本经营在新体制中发挥作用的主要领域。
具体地说,这些领域包括:
(1)关系经济和国家安全的部门(如造币、国防、航天等);
(2)高度垄断部门(如部分城市公用事业);
(3)社会效益明显的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如大江大河治理项目、大型交通运输设施、大型环保项目等);
(5)仅靠市场力量不能满足要求而需要国家提供融资、技术开发等方面支持的行业或项目(如某些主导产业、幼稚产业和高技术产业中的项目),等等。
对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行和发展来说,国有资本经营在上述领域发挥着战略性的引导、控制、协调、保障等作用,这些作用体现为一种只有国有资本经营才可能发挥的特定的战略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