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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盘亏是指对固定资产清查时发现的,固定资产的盘点实物数少于账面应有数的情况。对盘亏固定资产,必须查明原因,并填制“固定资产盘亏报告单”,在报告单内填列固定资产编号、名称、型号、数量、原值、已提折旧、短缺毁损原因等,按照规定程序上报。
根据《固定资产清查盈亏对比表》对盘亏的固定资产进行账务处理。按实际发生的亏损固定资产的净值,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和“累计折旧”,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待批准后,再将短缺毁损固定资产的帐面净值自“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的贷方转入“营业外支出-- 固定资产盘亏”科目的借方。如有属于责任人赔偿的,应将赔偿款部分记入“其他应收款”科目的借方。同时将“固定资产卡片”注销,将它连同“固定资产盘亏报告单”一并归档保管。
企业在固定资产清查中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办理固定资产注销手续,在按规定程序批准处理之前,应将该固定资产卡片从原来的归类中抽出,单独保管,并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进行核算。批准处理时再转入有关科目。
具体说,企业在固定资产清查中盘亏的固定资产时,应按盘亏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报经批准处理后,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
固定资产减少是固定资产的价值流出和实物流出在同一会计期间内的统一。即:在账簿上记录固定资产减少时,固定资产实物也必定同时减少。在账务处理上,应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进行核算。
固定资产盘亏是在固定资产清查中发现实存数小于账存数的一种账实不符的现象。这种账实不符的现象有可能是平时记错账导致的。而且,在对固定资产盘亏进行账务处理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只是为了把账实不符调整为账实相符。实际上此时并没有固定资产实物的流出。因此,固定资产盘亏核算属于固定资产清查的核算范畴而不属于固定资产清理的核算范畴,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进行核算。
例:乙公司在固定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正在使用中的生产设备少了一台钻床,其账面原值为100000元,已提折旧为65000元。经批准,该盘亏固定资产作为营业外支出入账。
乙公司盘亏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为35000元(即:100000–65000=35000元)。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1)盘亏固定资产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35000
累计折旧 65000
贷:固定资产——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设备) 100000
(2)报经批准处理后:
借:营业外支出 35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35000
固定资产盘亏填报说明:
填报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营业外支出中核算的固定资产盘亏数额。
固定资产盘亏填报数据来源:
来源于纳税人“营业外支出”会计核算科目中固定资产盘亏数额。 固定资产盘亏填报注意事项:
固定资产非正常盘亏需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纳税人名称(盖章) | 经营地址 | 电话号码 | 邮政编码 | 注册类型 | 行业 | |||||||||||||||||||
纳税人识别号 | 微机代码 | 纳税专户开户银行 | 银行帐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帐面价值 | 已提折旧 | 尚留残值 | 报损净值 | 盘亏报损原因 | 经办人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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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审核审批意见 | ||||||||
主管 部门 意见 | (章) 年 月 日 | 主管 地税 机关 意见 | (章) 年 月 日 | 县级 地税 机关 意见 | (章) 年 月 日 | 省辖 市地 税机 关意 见 | (章) 年 月 日 | |
企业法定代表人: 财务负责人: 清查鉴定负责人: 填表人: |
申请表说明:
本表适用于在我局办理登记的纳税人进行固定资产盘亏、报废和毁损损失税前扣除的申请。
办理此申请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需验看)
2.申请报告;
3.资产负债表;
4.损益表;
5.中介机构审核报告;
6.审批或证明材料;
7.固定资产损失清单;
8.遭受自然灾害的企业,还须报送下列资料:
1)、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受灾证明;
2)、有权部门证明的财产损失清单;
3)、财产保险的企业要提供保险公司出具的《理赔通知书》;
9.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