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损失

目录

  • 1 什么是固定资产损失
  • 2 固定资产损失的认定
  • 3 固定资产损失鉴证说明编写要求

什么是固定资产损失

  固定资产损失是指企业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等发生的盘盈盘亏、淘汰、毁损报废、丢失、被盗等造成的净损失。

固定资产损失的认定

  对盘盈的固定资产,依据下列证据,确认为固定资产盘盈入账。

  (一)固定资产盘点表;

  (二)使用保管人对于盘盈情况说明材料;

  (三)盘盈固定资产的价值确定依据(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类似资产的购买合同、发票或竣工决算资料);

  (四)单项或批量数额较大固定资产的盘盈,企业难以取得价值确认依据的,应当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估价,出具估价报告。

  对盘亏的固定资产,将其账面净值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差额部分,依据下列证据,认定为损失:

  (一)固定资产盘点表;

  (二)盘亏情况说明(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大的固定资产盘亏,企业要逐项作出专项说明,由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后出具经济鉴证证明);

  (三)社会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

  (四)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和内部核准文件等。

  对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将其账面净值扣除残值、保险赔偿和责任人赔偿后的差额部分,依据下列证据,认定为损失:

  (一)企业内部有关部门出具的鉴定证明;

  (二)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大的固定资产报废毁损,由企业作出专项说明,应当委托有技术鉴定资格的机构进行鉴定,出具鉴定证明;

  (三)不可抗力原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固定资产毁损、报废的,应当有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如消防部门出具的受灾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事故现场处理报告、车辆报损证明;房管部门的房屋拆除证明;锅炉、电梯等安检部门的检验报告等;

  (四)企业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情况说明及内部核批文件;

  (五)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理赔情况说明。

  对被盗的固定资产,将其账面净值扣除责任人的赔偿和保险理赔后的差额部分,依据下列证据,认定为损失:

  (一)向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公安机关立案、破案和结案的证明材料;

  (二)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人赔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

  (三)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理赔情况说明。

固定资产损失鉴证说明编写要求

  (一)盘亏的固定资产

  1.说明盘亏固定资产的原因;

  2.盘亏固定资产购进、入账和产权的鉴证情况;

  3.责任认定赔偿情况验算;

  4.审批核准情况介绍;

  5.残值确认结果验算过程;

  6.盘亏固定资产损失认定情况的鉴证过程。

  (二)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

  1.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购进、入账和产权的鉴证情况;

  2.技术鉴定证明合法性、有效性的情况;

  3.责任人赔偿情况验算;

  4.保险公司索赔情况验算;

  5.内部审批核准情况介绍;

  6.残值确认结果验算过程;

  7.损失认定情况的鉴证过程。

  (三)被盗的固定资产

  1.被盗的固定资产购进、入账和产权的鉴证情况;

  2.固定资产账面净值验算;

  3.责任人赔偿情况验算;

  4.向保险公司索赔情况验算;

  5.损失认定情况的鉴证过程。

  (四)固定资产永久或实质性损害

  主要包括:

  1.固定资产购进、入账和产权情况说明;

  2.说明固定资产发生永久或实质性损害的原因;

  3.确认固定资产实际价值的情况说明;

  4.闲置、技术进步和毁损的固定资产情况说明;

  5.固定资产本身原因导致产生不合格品的情况说明;

  6.固定资产已不能带来经济利益的情况说明;

  7.技术鉴定报告合法性、有效性的情况说明;

  8.损失认定情况说明。

  (五)不具备确认条件的财产损失

  1.说明不具备确认条件的原因;

  2.说明应进一步补充的证据;

  3.说明职业推断和客观评价等过程的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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