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调利率优先股(adjustable rate preferred stocks, AR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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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调利率优先股是1982年由大通曼哈顿银行首先创造的,指不支付固定股利,股利与国债利率相挂钩的投资方式。它通常由公共事业公司或大型商业银行发行,曾经被认为是几乎完美的企业短期投资方式。
1.仅30%的股利需要缴税
2.浮动利率的特点使发行价格维持在票面价格附近。这种新证券在一些拥有闲散资金的公司中非常流行,以至于一些专门设计用来投资这种证券的共同基金如雨后春笋般出现(而这些基金的股票则被公司购买)。但是这种证券仍然存在一些价格波动性,原因在于:(1)发行风险的变化(一些发行这种证券的大银行,例如Continental Illinoise,出现了一些严重的债务拖欠问题)(2)国债利率会在两个利率调整日之间波动。因此这种优先股因存在太多价格不确定性而不适合作为流动资产投资组合的一部分被公司型投资者持有。
可调利率优先股与普通优先股的区别就在于前者的利率是按一定的标准根据市场的变动来调整的,特点是能保证投资者在市场利率变化中均能获得长,中,短期三种金融资产内最高的利率报酬。它将利率期限结构变动的风险转移给了发行人,此外,由于其利率的可调性,它的市价波动比相应的普通优先股小,起到了减少利率波动风险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