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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就业是指要求在可持续发展系统的承载范围内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与就业条件,形成公平的劳动交换体系,使得每个劳动人口都能获得充分公正的就业机会、良好的就业环境和就业发展能力,劳动效应得到最大释放,劳动者获取极大劳动收益,以充分满足本人及其家庭的生存和发展需求,提高发展质量,同时就业增长不以牺牲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条件为代价,进而不危及其他人及子孙后代的劳动就业需要。
从内涵角度看,可持续就业的实质是以追求人的生存和发展能力的可持续性为基本前提,其基本目标是基于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架构与内在要求,旨在推动全社会持续有效的就业创造,不断提升就业质量,充分满足劳动者的就业发展需求,而根本目标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系统中劳动要素的有效配置,构筑劳动与人口、经济社会及资源环境系统的和谐发展关系。
1.可持续就业首先要求能够创造出与现有劳动人口及劳动能力相适应的充分就业机会
可持续就业首先要求就业机会的创造反映社会经济发展对劳动的需求程度,决定劳动需求量既存在某种最低刚性约束,更受经济发展理念、发展政策等因素影响,不同发展格局下的就业弹性效应存在显著差异,在可持续就业发展理念下,应将就业增长作为重要发展目标,要求在经济发展中确立发展与就业增长同步甚至劳动就业优先原则,强调在现有生产体系和要素组合下,尽可能多地创造就业机会,推动充分有效就业发展。
2.可持续就业要求实现就业的公平性
首先是就业机会的公平。在初始就业岗位分配上,要通过形成一个健全有效的劳动力市场体系和竞争机制,推进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甄选人才,使得每个劳动者都能获得与其劳动能力相适应的就业岗位竞争机会,实现人尽其才;与此同时,还要注重劳动者在就业中获得公平化、均等化的就业能力培训与提升机会。其次是就业收益分配的公平性。要按照按劳分配原则,形成公平合理的劳动绩效考评机制,建立起以劳动绩效为主要衡量依据的初次分配体系;政府和社会要通过税收、转移支付等手段,熨平不同行业领域收入差异,防止收入恶性不平等。第三是就业发展的代际公平。在追求本代人的就业发展时,不能以损害后代就业机会为前提,要追求集约型就业,实现就业资源的可持续性,反对各种“寅吃卯粮”掠夺式就业、粗放型短期就业行为。
3.可持续就业还要求实现就业发展的和谐性
和谐发展是可持续发展的核心要义。可持续就业的和谐性要求,表现为:一是实现劳动关系的和谐,追求体面劳动。体面劳动概念最早是由国际劳工局局长胡安·索马维亚于1996年世界劳工大会提出,体面劳动强调除了保障劳动者必要的公平就业机会和报酬收入之外,还要重视维护劳动者的尊严和权利,提升劳动者的幸福感,企业应重视社会责任,特别是要赋予劳动者必要的劳动安全条件、基本社会保障、劳动者情绪和积极性的改善等,以实现劳资双方关系和谐。二是就业发展与资源环境的和谐,追求绿色就业。衡量就业质量,既要看劳动产出效率,更要看对资源环境的消耗程度。可持续就业发展要求就业发展不能以损害环境、浪费资源为代价,在实施经济结构转型发展中,要注重实现产业结构由环境资源消耗型向循环经济型、低碳型转型,在此基础上,推动就业发展由重数量扩张型向质量提升转型,由非绿色型就业向绿色就业转型,鼓励企业采用各类先进的清洁生产、节能减排和绿色生产技术,通过培训使得劳动者加以掌握运用,推动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发展模式下的有效就业增长。
实现可持续就业发展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多层相关促进机制。
(一)确立以就业优先为重要目标的宏观发展理念与发展战略
实现可持续就业,首先要大力倡导“包容性”增长理念,重视把经济发展与民生就业目标统筹兼顾,经济增长不以牺牲民生福利为代价,构筑以民众持续充分有效就业为重要载体的发展成果共享机制和社会和谐发展体系;其次要重视制定系统科学的就业发展战略规划,合理配置就业资源,以实现不同地区、群体、代际人口之间以及不同阶段的就业统筹发展与可持续;还应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型。人力资本是推动经济增长的最终源泉,而人力资本的积累和效能发挥与人的劳动就业过程密不可分,因此,要把推动充分有效就业作为一种人力资本战略纳入经济发展方式转型的重要环节,以就业质量的提升促进区域创新创业发展,形成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
(二)构筑多层次的可持续就业发展中观支持体系
围绕实现充分的就业创造和就业质量提升的基本目标,形成多层次的可持续就业发展支持体系:首先是资源配置上,要基于就业民生优先的发展导向,优化全社会要素资源配置方式和分配结构,要求在不损害产出效率的前提下,努力提高劳动要素的配置比例,逐步提升劳动收入占GDP的比重。其次在产业发展上,一方面要立足可持续发展架构下积极寻求产业与就业的良性融合发展,通过大力发展高科技产业、低碳产业,在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的同时,创造更多的知识密集型、绿色工作机会和就业岗位,推动就业结构的转型升级,以减少对环境的压力;另一方面,当两者面临冲突时要坚持协调发展。当前我国传统产业面临结构调整要求,但如果处理不当,将形成巨大的结构性失业风险,这就要求慎重地对待产业转型与结构调整,要坚持科学合理的发展思路,反对少数地区超越客观条件地一味盲目追求产业结构过高、过快升级,要走一条不以牺牲就业和劳动者权益为代价的渐进式产业转型发展模式,对待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不能一砍了之,而要强调运用现代生产要素进行改造,通过强化技术、知识等现代要素注入,重视对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走内部型结构升级道路,"实现产业发展水平与劳动就业水平的渐进式提升。第三,在经济形态上,要积极促进具有“就业蓄水池”效应的经济形态发展,要大力扶持发展非公经济与民营经济,扶持发展第三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促进中小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发展,鼓励民众自主创业,带动就业发展。
(三)落实可持续就业发展的微观促进机制
要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企业在为股东谋求最大利润的同时,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关心劳工权益。通过制度与非制度等多途径,激励与约束企业改善员工的就业环境和劳动条件,建立科学合理的员工劳动契约管理体系,并确保常态化劳动收入与企业利润协调增长机制,保障员工合法劳动权益;加强员工人文关怀,让他们充分享受各项社会权利与尊严,实现体面劳动。建立企业劳动违法惩处机制,促使企业经营者增强劳动保障法律意识,尊重劳工的基本生存、社会和工作权利,营造良好的用工环境。
注重劳动者人力资本投资。伴随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推动劳动就业层次结构的不断升级,客观上需要更多的高素质劳动者,要高度重视全社会人力资源开发,通过发展各类教育、职业培训,不断提高全体劳动者的智力、技能水平,打造学习型企业组织,构筑员工终生学习机制,培育一种具有可持续属性的劳动者就业能力动态成长与发展机制。以满足可持续发展的人才需求。
(四)构筑可持续就业发展的外部环境保障体系
可持续就业发展离不开有效的外部环境体系支持:一是完善劳动就业法雄法规。要以《就业促进法》为核心,构建全社会关注就业、扶持就业发展的法律制度环境,制定落实各项劳动就业政策法规,保障每个劳动者享有公平的就业机会、就业条件、劳动报酬以及劳工权益,强化执法力度,及时查处各类劳动违法行为。二是推动劳动就业市场体系建设。深化劳动用工体制改革,逐步消除城乡、区域、部门之间的二元就业结构与劳动市场分割,破除各类阻碍劳动力自由流动的制度性与非制度性壁垒,努力构建一体化公平竞争的劳动力市场体系,建立系统性社会化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积极探索新兴就业发展形态,如非正规就业、劳动时间储蓄等,创新相应的劳动就业管理政策,不断提升就业深度和质量。三是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健全适应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职工养老、医疗、失业以及工伤等社会保险体系,以努力化解劳动者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