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型国家理论(Theory of Developmental St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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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型国家理论作为国家主义思路比较成熟的理论形式始于1982年查默斯·约翰逊出版的《通产省与日本奇迹》一书,在该书中他首次提出了“发展型国家”概念。此后,这一概念及其相关的分析方法被一批学者在研究中所采用。随着研究的推进和丰富,逐渐形成了包含一些特定概念、分析方法和基本观点的系统理论。约翰逊认为,国家的性质是由其选定的优先目标确定的,发展型国家就是把发展经济放在首要位置的国家。但是把经济确定为优先目标并不意味着就能取得经济发展,这不过是一个先决条件,还必须具备一系列的社会政治条件,经济发展的目的才能够实现。对于约翰逊所提出的作为一种模式的发展型国家所具备的特征,有学者总结道:“经济发展在国家的行为中处于最优先的地位,任何其他目标都不会干扰这种优先地位,而经济发展体现为增长、生产率和竞争力;
国家承诺保护私有财产和市场制度,国家(对经济的)干预严格遵守这一承诺;(国家)按照经济官僚制定的办法对市场进行指导,经济官僚由人数不多的精英组成,吸收了现有体制下最优秀的管理人才;在官僚体系中,有一个领导机构在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发挥关键性的作用;官僚精英和私人企业之间建立了密切的、制度化的联系,以进行咨询和合作;
另一个关键因素是政治体制,官僚拥有充分活动空间来发挥其能动性并有效地运作,政治家们掌握“统治权”(reign)而由官僚们进行“治理”(rule),政治精英的目的是为精英官僚机构的行为提供合法性和活动空间。”
为了能够实现经济发展目标,国家对经济(市场)进行干预,通过实施产业政策,对私人部门给予指导、约束、协调,使资源配置符合国家经济的长远发展需要。这种观点虽然强调了政府干预的重要性,但约翰逊的模型中已明确指出,市场是支撑东亚经济成功的制度基础,政府干预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的。因此,不能简单地把发展型国家理论和新古典主义的分歧理解为政府干预和自由市场的对垒。
韦德(Robert Wade)提出的“受管制的市场”(governed market)理论,贡献在于可以有助于人们理清思路:与新古典主义的自由市场或模拟自由市场相对立的,不是国家或政府,而是一种不同的政府—市场组合,即受到政府管制的市场。就像新古典主义者也不同程度上承认政府作用的存在一样,发展型国家理论也没有否认市场的重要性。二者的区别在于如何理解政府和市场在东亚的组合方式。
虽然韦德所描述的国家—市场组合与约翰逊的理论没有实质性差别,但作为一个替代新古典主义的模式,在表面的形式上,“受管制的市场”更明确地针对了新古典主义的自由市场或模拟自由市场模式。新古典主义强调有效资源配置,受管制的市场理论则突出了资本积累的重要性,认为东亚的经济成就源自于高水平的投资,特别是把大量的资金投入到一些经济发展中的关键工业部门,而在缺乏政府干预的情况下则很难做到这一点。另外,东亚的政府把许多工业推到国外市场使其面对国际竞争,但在国内市场上却缺少激烈竞争。
阿姆斯登关于韩国的论述,被认为是对发展型国家运作进行的出色阐释。她立论的实质是:韩国是有指导的市场经济(guidedmarket economy)的典型案例,工业化处于优先地位,而市场理性因之受到限制。政府在掌控和利用国内与国际力量并使之为民族经济发展服务方面扮演了一种战略性角色。韩国的产业政策具有强烈的选择性,政府通过干预把投资引向那些战略性部门,为达到这一目标,政府有意地造成了一种价格扭曲,例如对长期信贷实行优惠利率。这种价格扭曲并没有像在其他国家那样导致资源浪费,原因在于政府同时对私人企业有约束作用,也就是对那些接受补贴的企业提出了严格的业绩要求,表现不佳者往往要受到惩罚。阿姆斯登的研究的洞见就在于:韩国政府在推行产业政策的过程中,推行的是一种对公司采取支持和约束相结合的政策。
1987年戴约(Frederic Deyo)主编的论文集《亚洲新工业主义的政治经济学》,明确指出其目的就是“通过探讨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为东亚经济发展寻找更合适的解释。”该书包括数位著名国家主义学派学者的作品,被学术界看作是发展型国家理论的重要成果之一。其中查默斯·约翰逊和哈根·库的论文,区分了发展型国家的政治基础(political basis)和国家干预及有效的政策实施的制度基础(institutional basis)。就前一方面而言,东亚发展型国家的战略性地位有赖于其与本国资本家结成的政治联盟,同时挫败了左派并剥夺了有组织的劳工或其他群众性组织的政治权力。就后一方面看,国家干预有赖于政府机构和主要的私人公司之间的组织和制度联系。
发展型国家存在的这种政治和制度前提,决定了它具有两个根本特性——官僚自主性和公私合作。这使国家和官僚精英可以自主地制定发展目标,并能进一步把目标变为有效的政策措施。官僚精英有意地通过一些非同寻常的制度培养其与私人企业间的合作关系。实际上,在那些顶级大企业的形成过程中,国家扮演了重要角色,这也导致企业的生存同样严重依赖国家。当然,公私合作关系的维持并不是由于商界精英们的自愿服从。由于国家垄断和控制了金融体系,而财团又都严重依赖银行贷款,使得后者实际上除了服从战略性产业政策的安排外没有其他选择。这就导致在发展型国家,私人企业不得不和政府追求相同的国家发展目标。
发展型国家模式是后发展国家在“二战”后实现经济快速发展的一种战略模式,曾经被视为后发展国家实现经济发展的主要手段。发展型国家强调国家在经济发展中的主导作用,被认为是介于英美自由资本主义和国家社会主义之间的一种中间模式。从20世纪后半期开始,以东亚为主的一些后发展国家和地区在经济发展领域迅速崛起,从1960年开始的近20年中,日本的经济年增长率超过7%,而韩国、新加坡、中国香港以及中国台湾的经济年增长率更是超过了8%。高速的经济增长使这些国家和地区创造了举世瞩目的经济奇迹。发展型国家主要有三个特征,即明确的经济发展目标、一个自主而有效的官僚体系、紧密的政商关系。发展型国家是强调经济民族主义和新重商主义的德国历史学派逻辑上的衣钵继承者,其国家行为的中心是具有超强能力和自主性的国家官僚。
经济民族主义的重要角色
很多学者对发展型国家进行了更具本质性的论述,即劳工地位、土地改革在为发展型国家提供稳定和支持方面的作用,以及国内社会联盟的本质。然而,东北亚发展型国家利用民族主义来动员各种社会集团的能量以促进经济发展,有异于欧洲大陆的国家形态以及其经济产生于战争和帝国主义。东北亚日本、韩国与中国台湾三个经济体产生了高度的新重商主义和民族主义趋势,特别是在日本和韩国,这意味着强势的国家干预和对大型经济联合企业的排斥。约翰逊传递的真相是,与韩国或中国一样,在选择经济发展作为对抗西方帝国主义并保证国家生存方面,日本是一个顽强的国家。
对于约翰逊而言,战争时期对于日本(经济)民族主义和中国(共产主义)民族主义的崛起十分重要。这一时期事实上是理解东亚其他地方发展型国家兴起的关键时期。两国的民族主义并非是一个普通的民族主义,而是脱胎于战争和帝国主义的民族主义,本身呈现出了多样性。约翰逊认为,日本信奉的政治经济学与德国历史学派经济学家李斯特(Liszt)的“经济国家主义”或“新重商主义”一脉相承。禹贞恩认为:“重商主义仍然是一种注重实效的适应形式,一种有关经济活动的理论,而不是经济要如何运行的理论。”自19世纪40-80年代,德国给予日本的不是一个理想的模型,而是一个有条理地运转着的模式:在世界经济的温床中由国家塑造的后工业化。
强国家能力
强大的国家能力构成发展型国家的政治社会基础。发展型国家涉入市场和社会的前提是国家有能力规划政策并有效执行这些政策,这要求国家具有很强的掌控能力。强国家能力首先要求后发展型社会基本完成国家建设,政权的制度化水平较高,国家具有相当的整合水平。经验表明,许多后发展国家在经济发展方面之所以难以有所建树,最重要的原因在于缺乏一个强有力的政权。发展型国家最重要的制度特征是国家具有较高的自主性。国家可以通过将商界综合进它的决策体系以保持自主性,并把自主性转化为能力。这是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来日本最成功的做法,而且也部分发生在新兴工业化国家中。
在早期的发展型理论中,国家自主性被认为国家可以向社会强加意志,可以有效压制社会组织和个人,如约翰逊指出的,“国家的软权威主义特征”是国家自主性的来源。但是学者们发现,国家并不是以专制权力来实现对经济社会的领导,国家与社会组织之间并非对立、冲突的关系,而是一种呈现出相对合作关系的国家“嵌入式自主性”或国家与社会之间的“有管理的互相依赖”。与其说这些独特的国家力量和能力来自命令式的权力运用(带有专制色彩的),倒不如说它们来自官僚自主性和政商合作关系的非凡结合(建制性的)。